Tolentino
2022-12-23 10:45:42
- #1
那里不是写着吗。
“一般情况下,经过通常xy年的期限届满后,cyz的地役权受益人通常享有合同续签的优先权。如果房主让合同到期,cyz会支付至少占市场价值三分之二的赔偿金。若房屋被转售,前地役权受益人将获得全额市场价值赔偿。因此,cyz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从blabla年开始,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提前延长剩余期限为五至四十年的地役权合同。”
…
“基于这些利益,合同具有不可解除性。地役权可以用于抵押、出售、赠与或继承,但合同解除被排除。因此,地役权人在合同权利方面比租户或承租人等更受保护。”
没错,上面写得很清楚,cyz超出了法律最低标准。
但是合同到期未续签,
这里地役权受益人有优先权。
特别是在剩余期限不长的情况下。
可以提前续签。
你写得好像法律最低标准已经固定(呵呵)一样,但这毕竟是合同。所以也可以约定其他最低期限(比如140年——见过的)、其他赔偿金额(90%?)以及其他地役权受益人的优先权……
我只是普通房主,但我认为关于地役权租赁存在很多偏见和误解。确实这通常导致较低的平均售价,但我觉得如果非要建造而且别无选择,这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项。
在现在这个时代,也有可能让合同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