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家庭办公不常规可能,只有在明确报告需要更长时间且我在实验室不被需要时才行。但是我也有一个灵活的核心工作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我可以毫无问题且无需提前申请请假两小时,比如去处理一些事情。但这在五年前完全不同。我们必须死板地从7:30到12:00和14:00到17:30在岗。
直到职位无法填补,因为申请者——好吧,大多数是女申请者——谢绝了,才出现了灵活化。现在我们可以从6点工作到21点。目标必须完成,团队负责人负责确保这一点。看起来这并没有损害生产力。
我确实感觉三年后,当我尝试联系在家办公的联系人或行政人员但两小时后才收到回电时,我仍然感到困惑。有些流程在大家挤在一起时进行得更顺畅,人们知道去哪找某人进行一对一谈话。但我仍然支持在合理情况下的家庭办公权利,因为这迫使雇主和上级用智能的方式检查员工的绩效。
核心工作时间的概念在保护员工方面确实有优势,但有时这一原则被执行得太机械,让人只能摇头。
这是不是不公平,因为有些职业不能在家庭办公?我不这么认为。最终这也没什么不同于有人冬天在温暖的地方工作,或有工作必须到户外去,或者是独立办公室带舒适扶手椅,还是站在流水线或诊疗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