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是否以及从哪种购买价格涨幅开始,可以撤销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吗?我的意思是,比如说,一个购买的预制房原本是350,000欧元,但由于材料成本上涨,突然变成了450,000欧元,买方是否仍然必须接受房屋并支付5%的违约金?
我也认为,对于房屋卖家来说,甚至可能更有意义让旧合同作废,因为他们通过新合同可以赚更多钱。或者我理解错了?如上所述,包括木材在内的价格已经开始下跌,但房屋卖家没有理由将材料价格的下降(与上涨相反)转嫁给买家,尤其是当他们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以更高价格出售房屋时。
你们怎么看?你们认为房屋卖家会如何处理,即使客户还没有样板选择时间或施工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