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melstein
2020-07-13 13:53:41
- #1
这行得通吗?这不算是欺诈之类的吗?不过我觉得已经太晚了。据我所知,截止日期是公证预约日。
这件事让我一直无法放心。
根据KFW的说明:
“如果您的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或伴侣,或类似夫妻关系的伴侣,或子女)已经拥有在德国自住、出租、用以用益权使用、无偿转让或空置的住宅物业用于长期使用,则不能申请建房儿童补助。”
我认为学生宿舍不符合这个定义。
编辑:现在我再读了一遍自己的引用,发现孩子们也不得拥有任何产权。其他人之前也想到了这一点。
完全合法。公证预约用于房屋买卖/赠与必须在公证预约/建筑申请之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