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现在告诉你我也有家庭办公呢?也许如果建这么大一座房子,不会有20平方米的办公室,但对于大多数工作岗位来说,这里也能找到一个可用的角落。
如果你真的需要一个大房间,那在我看来,要么是雇主的事情,要么是你自己的责任,你也能从中获益。
为什么公众要为此买单?
我从中看出你没有真正的家庭办公工作场所。
如果一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待大约10个小时,他不会随便坐在某个角落里。
或者你愿意接受雇主提供的一个扫把间吗?
有工作场所规定。
你关于优势的说法是缺乏依据的。有什么优势吗?
我宁愿继续和同事们一起在办公室工作。但办公室关门了,没办法。
这正是德国的问题:
与其说“好在愿意选择家庭办公而不是接受因业务原因被解雇”,这里反而谈论所谓的优势。
在德国,失业更受尊重,而不是咬紧牙关保住工作。
我也宁愿不家庭办公,但那样我首先会失业。
而且,与产生的费用相比,税务扣除的优惠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