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usbau0815
2021-09-25 23:53:03
- #1
这个帖子里的所有内容。如果你点击引用,你会看到相应的帖子。至少第二个引用应该是指那个承包商。
:又学到了新的东西。谢谢。
第一个引用来自总结。差点忘了。
“今天是美好的一天。两周前我向GU2推荐了一位建筑师/项目经理,他拒绝了。然后他提议用前任的施工监督,自去年十一月之后就没有消息了。我拒绝了他。我的律师正在准备诉讼,原因是施工质量差或者未履约。说他答应接管施工管理工作,连施工监督都管不好,这本身就是个笑话。昨天GU2的律师告诉我,如果我同意,GU2会委托建筑师XY先生负责施工管理。今天我和他通了电话,周五将在工地见面。不过GU2告诉他房子几乎已完工,我对此有些不同看法。”
这事情是2020年2月的。如果现在还要我解释,我得先回忆一下。这个前施工监督,Th先生,是GU2在2019年9月作为鉴定人提出的。但他发现了GU2没预料到的许多问题。因为我之前的施工监督(P先生,你之前可能是指他)重病,已经不能继续干这个工作了,我就问Th先生他是否愿意接手施工监督,他答应了。
针对Th先生,我的律师(既不是律师1,也不是律师2),而是在他们之前就负责Zellin案和上述车辆案的,实际上是我的常年律师,但由于案情庞大且无暇顾及,把我转给了律师1,他对此现在很遗憾。这个律师0也准备了对Th先生的诉讼,后来交给了律师1,因为这事情得和GU2联系起来处理。一个人告他,另一个人宣布争议。
在这之前,承包商(GU2)向建设局申请登记为施工经理(施工经理声明),但我已经知道他真正的职业,我要求派真正的施工经理。于是GU2居然推荐了Th先生,而他从11月合同还未终止时就溜了。
你还跟得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