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usbau2019
2019-08-11 09:55:26
- #1
我们精神上已经崩溃了,因为建筑公司xxx如此欺骗我们,令人无法忍受。
建筑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签订,内容是以474,000欧元的保证包干价格建设一栋带有套内公寓和防水地下室的独栋住宅。
在开挖基坑期间就出现了问题。职业安全局的工作人员在他三次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多次下达停工令。例如,工地安全防护措施不足,边坡坡度不符合要求。
大量的土方被运走(1100吨),并向我收取了约17,000欧元的处置费用,但现在又缺少大约500吨用于回填。
职业安全局工作人员第二次指出不符合要求的边坡坡度后,施工方没有采用要求的60度坡度,而只做了40度坡度。这导致基坑规模异常庞大,挖出了旧建筑废墟,而这些本应该在60度坡度下留在土壤中。
建造完地面层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施工方负责人称由于结构计算原因,顶层必须建实墙而非轻质隔墙。起初他报的增项费用大约为1000欧元,两天后变为3802欧元,因为他第一次计算时漏算了一根梁。此外,顶楼阁楼还需进行他认为必要的改动,费用约为1400欧元。我告知他我们不愿承担这些额外费用,因为这些改动不是业主要求,结构计算是他聘请的建筑师完成的。
2018年11月27日,我给xxx先生发邮件,要求其遵守合同,以保证的包干价完成房屋建设。
2018年12月8日,我们在xxx先生办公室开会,我提出了迄今为止发现的缺陷。
会议上对方宣称地下室不可能超出规划线。我带了照片,显示状况与其说法不符。同日下午,xxx先生打电话给我,说他在工地实测后不得不承认,地下室确实超出约10厘米,窗井和入口平台也同样超出。
然而,他并未承认错误,而声称这是件好事,有利于雨水排放。由于压力过大,我随后找了建筑顾问。
12月12日,当我和顾问到达工地时,他及时阻止了无环梁浇筑地面层楼板。混凝土预约在10点,9点45我们到场,工人们在休息等待混凝土,却忘记了环梁。
地面层楼板浇筑后,计划于2019年第2周继续施工。我们在12月17日的会议中也达成了这一共识,我的建筑顾问参加了会议。我们决定将最后一笔47,500欧元款项扣减7,500欧元,留作缺陷整改的保证金。xxx先生对此表示确认。
但显然,xxx先生当时已经无意继续施工。我们支付了40,000欧元后,马上收到停工通知,称因气温过低无法继续施工。该通知日期为12月17日,即会议当天。我们的建筑顾问书面否认该通知,理由是气温未降至零度以下。
施工未在第2周恢复,也未在之后恢复。1月中旬工地被完全清理,脚手架被拆除。此后,我请了律师代理。律师的信件xxx先生未回复。2019年1月29日,律师致电他时,他表示不再继续该工地施工。他未解除合同,要求我们终止合同。
我们随后在莱比锡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律师建议,我们诉请完工。自诉讼送达后,xxx先生也聘请了律师。自5月起,我们的律师一直努力达成和解协议,认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合理时间和费用内完成房屋建设。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支付给xxx先生约20万欧元,但实际价值估计只有约12万欧元,更别提众多缺陷。
我委托了验房师检查,发现更多缺陷。例如,防水地下室的外墙最高处吸水达72厘米,隔墙同样如此。泡沫混凝土砖普遍缝隙过大,最底层砖有些从36.5厘米宽被砍减为20厘米。不仅地下室比设计超出10厘米高度,宽度也比地面层宽出10厘米,因隔热层被忽视并外凸。所有污水管道和排水管都需重做,需在房屋周围1.5米宽的范围内更换至地下室底部的土壤,地下室顶板与墙体之间的防水处理不充分,等等。根据验房师估计,缺陷整改费用约为22,000欧元。
法院开庭时间为2019年10月2日。我们确信会赢得诉讼。至少我这么认为。但如果xxx先生如传闻所说,正在准备个人破产,这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更况且,他于2019年7月11日注册了第二家公司,也从事建筑业。我们已多付他80,000欧元,产生律师费和诉讼费20,000欧元,缺陷维修费约22,000欧元,验房师和建筑监理费用仍未支付,银行从6月起每月收取500欧元的贷款准备金利息,倘若换一家“替代建筑公司”完成房屋,费用还将更高。我们已无望完成该项目。律师曾申请提前开庭,但因法院过于繁忙被拒。
有人能给我建议,我还能做些什么吗?我们难道真得眼睁睁看着xxx先生用我们的钱资助他的新公司,而我们的房子却逐渐败坏吗?
建筑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签订,内容是以474,000欧元的保证包干价格建设一栋带有套内公寓和防水地下室的独栋住宅。
在开挖基坑期间就出现了问题。职业安全局的工作人员在他三次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多次下达停工令。例如,工地安全防护措施不足,边坡坡度不符合要求。
大量的土方被运走(1100吨),并向我收取了约17,000欧元的处置费用,但现在又缺少大约500吨用于回填。
职业安全局工作人员第二次指出不符合要求的边坡坡度后,施工方没有采用要求的60度坡度,而只做了40度坡度。这导致基坑规模异常庞大,挖出了旧建筑废墟,而这些本应该在60度坡度下留在土壤中。
建造完地面层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施工方负责人称由于结构计算原因,顶层必须建实墙而非轻质隔墙。起初他报的增项费用大约为1000欧元,两天后变为3802欧元,因为他第一次计算时漏算了一根梁。此外,顶楼阁楼还需进行他认为必要的改动,费用约为1400欧元。我告知他我们不愿承担这些额外费用,因为这些改动不是业主要求,结构计算是他聘请的建筑师完成的。
2018年11月27日,我给xxx先生发邮件,要求其遵守合同,以保证的包干价完成房屋建设。
2018年12月8日,我们在xxx先生办公室开会,我提出了迄今为止发现的缺陷。
会议上对方宣称地下室不可能超出规划线。我带了照片,显示状况与其说法不符。同日下午,xxx先生打电话给我,说他在工地实测后不得不承认,地下室确实超出约10厘米,窗井和入口平台也同样超出。
然而,他并未承认错误,而声称这是件好事,有利于雨水排放。由于压力过大,我随后找了建筑顾问。
12月12日,当我和顾问到达工地时,他及时阻止了无环梁浇筑地面层楼板。混凝土预约在10点,9点45我们到场,工人们在休息等待混凝土,却忘记了环梁。
地面层楼板浇筑后,计划于2019年第2周继续施工。我们在12月17日的会议中也达成了这一共识,我的建筑顾问参加了会议。我们决定将最后一笔47,500欧元款项扣减7,500欧元,留作缺陷整改的保证金。xxx先生对此表示确认。
但显然,xxx先生当时已经无意继续施工。我们支付了40,000欧元后,马上收到停工通知,称因气温过低无法继续施工。该通知日期为12月17日,即会议当天。我们的建筑顾问书面否认该通知,理由是气温未降至零度以下。
施工未在第2周恢复,也未在之后恢复。1月中旬工地被完全清理,脚手架被拆除。此后,我请了律师代理。律师的信件xxx先生未回复。2019年1月29日,律师致电他时,他表示不再继续该工地施工。他未解除合同,要求我们终止合同。
我们随后在莱比锡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律师建议,我们诉请完工。自诉讼送达后,xxx先生也聘请了律师。自5月起,我们的律师一直努力达成和解协议,认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合理时间和费用内完成房屋建设。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支付给xxx先生约20万欧元,但实际价值估计只有约12万欧元,更别提众多缺陷。
我委托了验房师检查,发现更多缺陷。例如,防水地下室的外墙最高处吸水达72厘米,隔墙同样如此。泡沫混凝土砖普遍缝隙过大,最底层砖有些从36.5厘米宽被砍减为20厘米。不仅地下室比设计超出10厘米高度,宽度也比地面层宽出10厘米,因隔热层被忽视并外凸。所有污水管道和排水管都需重做,需在房屋周围1.5米宽的范围内更换至地下室底部的土壤,地下室顶板与墙体之间的防水处理不充分,等等。根据验房师估计,缺陷整改费用约为22,000欧元。
法院开庭时间为2019年10月2日。我们确信会赢得诉讼。至少我这么认为。但如果xxx先生如传闻所说,正在准备个人破产,这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更况且,他于2019年7月11日注册了第二家公司,也从事建筑业。我们已多付他80,000欧元,产生律师费和诉讼费20,000欧元,缺陷维修费约22,000欧元,验房师和建筑监理费用仍未支付,银行从6月起每月收取500欧元的贷款准备金利息,倘若换一家“替代建筑公司”完成房屋,费用还将更高。我们已无望完成该项目。律师曾申请提前开庭,但因法院过于繁忙被拒。
有人能给我建议,我还能做些什么吗?我们难道真得眼睁睁看着xxx先生用我们的钱资助他的新公司,而我们的房子却逐渐败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