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方面提出了讨论的内容,这自然会遇到不同的观点,这里也代表了不同的人群和社会群体。作为一个年长者,我会认为这是有益的,TE却认为这类提示是“无理的”。
但我这里看到的是,(可以理解的)自己希望获得一所便宜房子的愿望过于突出,正因如此,我提出了“批评”,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思考方式。
然后才事后顺便提到了同样有合理权利的母亲。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这么重要的点(共同所有人母亲的保障)之前一直缺失。
接着我读到“坏哥哥”及其极端的想法,而自己却在不断压低市场价格,直到符合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请问这有什么区别?
此外,我读到:
如果有一种方法,现阶段所有人都平等的话,我当然会马上选择——但很遗憾并不存在。
因此我在寻找一种能够让整体情况至少相对公平处理的方式。
所以TE自己也确认了缺少“平等解决方案”的可能,并希望现在“相对”公平地处理(哥哥也这么希望……:D)。经济上真正公平是可能的,但对于TE来说太贵或不可行。因此这在经济上自动变成了不公平,以便适合她,因为不可能有一点公平。
父亲最终即便缩减了很大部分,他的小公寓也只能“丰厚地付一部分首付”,他仍将对此背负债务,甚至不能免租住。引用:“……但这仍应足够作为我父亲一套公寓的丰厚首付。”
这里完全习以为常被淡化的是:继承原则上是由死亡以后
N-A-C-H发生的。只有那时,它才是义务,在此之前只是合理的愿望!
我们说实话,每个阅读的人都知道!这里是要避免一个词:“护理”。
我们当时通过公证进行了规定,是父母为我们提供了建房的条件。他们在房子里有套漂亮的公寓,免租并有登记的居住权,因此我至少了解由此产生的部分义务、利益和问题,双方都是如此!
此外还有一种普遍的恐惧:一旦父母必须住进养老院,国家可能会拿走继承的财产。虽然大家不愿承认,但这确实常常发生,我这样认为!
我也真心理解,不是每个人都想与父母亲近或承担照顾责任。这完全可以理解,但为什么提前动用父母的财产呢?大家不想要承受伴随疾病的父母,只想要让生活更美好的钱财。我今天越来越常听到、看到、体会到这种现象,这让我头皮发麻。
我们不期待我们的孩子照顾我们,但如果他们愿意,我们肯定会高兴。没有人知道这会在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发生。我们也会(再次)为我们的孩子做同样的事情。因为我们不能期待所以我们自己会为老年安全做准备,而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生活得好。如果国家真的动用我们的财产,孩子们又不承担护理责任,那就这样吧,我无法改变;但我希望自己至少能得到体面的照顾。只要我还清醒(或者我或许已经不清醒了),我也会慷慨地将部分财产交给一个陌生人,由她好好照顾我们。因此,我对孩子的感情不比别人少,也尊重他们自由决定如何面对可能的护理问题。这就是我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