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妻子都有经济管理背景,是大型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就是说,我们不容易被人欺骗——但在建筑方面的知识却比较有限。
原本应该是精明的谈判者和熟练的采购者的特质——这让我很难仅仅归结为巧合——是那些在自行分包至少在经济上付出“学费”的建筑主的一个显著普遍特征,就像(我几乎想说“伴随出现的”)……
我们的房子最终是由一位建筑师设计的,直到拿到施工许可证。从那以后,我们自己组织了一切。
……也就是说建筑师设计委托范围结束于第4阶段——甚至连第5阶段都没有结束!——之后的分包也没有第6和第7阶段那套“头盔与安全带”保护 :-(
根据建筑师的说法,到目前为止各工种的质量也非常好(我们刚刚完成了室内抹灰)。
那么建筑师在第5到第7阶段都缺席,只在第8阶段重新介入吗?
我们和各个工种的手艺人进行了无数次咨询,并且大多数情况下选择了高质量的施工工艺。我们的做法大多是:找一个声誉非常好的手艺人咨询,要求他出个报价。
这在某种程度上很棘手,因为这可能导致在规划中未被考虑的参数(不必像 的“看不见的楼梯洞”那样成为教科书式的反面典范)。而且“无数次的咨询”大概只是略微夸张,这样的时间和成本也必须能够承担得起(时间就是金钱,也是需要大量时间去学习和了解的)。
随后,我们把报价单里的项目(不含价格)剔除后,发送给其他可能的同一工种供应商。然后根据工种又进行了2-3次咨询,逐步细化工种的范围,直到完全明确自己的需求。最后每个工种我们拿到2-5个报价。我们不总是选最便宜的,而是选在能力、价格(和诚实)中取得最佳平衡的那家。
在报价数量方面,你们几乎可以说做得值得表扬。关键在于让供应商可以感知到,他们并非被卷入一场无限的压价竞赛。另一点同样重要的是……
到目前为止,我们遇到的问题远少于有总包的邻居。遇到问题时,手艺人也更容易接触,而邻居家那些总包则压价,遇到疑问就选最便宜的,手艺人因此沮丧,因为利润太低。
……他们不会觉得建筑主是在剥削手艺人,逼他们饿着肚子干活。你们显然是那种 类型的委托人 :-)
我们建的是一个带有三层地基板(错层结构)和顶级配置的坡地房。
如果方便,或许可以部分展示作为示例,比如——请在此处链接——在14011号房子图片贴。
(比如因为 ,底层稍微下移的通道高度只有2米)
仅仅是一个有地基板的二楼就已经极大地挑战了我的想象力 ;-)
虽然工作繁复,但凭借必要的经济管理能力和动力,我认为自行分包总是比找总包更好。
这不仅是房子,连你们自己显然都不是那种“人人皆宜的示范模板”。
我们将所有工作都交给了一个总包,他对整个项目负责。原因之一就是当出现问题时,只需一个联系人。因为不同工种都倾向于“不是自己的错”,这是我们第一次建房的经验。那时谁怎么推脱无所谓,责任人是我们的总包商,他负责解决问题,而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这正是——除了少数幸运的例外,比如罗西先生的案例——选择总包模式的经典动因。总包本身并非错误,只是普遍存在的习惯是[ I ]不经过招标[ /I ]就直接委托。
虽然家里有土木工程学位(继父),但我们没有实行分包,因为我们启动时根本无法找到各工种的公司。只能通过总包的网络,利用各公司的所有产能。如今,近一年半后,我还是倾向于分包。
你们的情况可能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但如果出现建筑缺陷,你首先要明确责任,这可能会是大问题。总包就是“客户的唯一联系人”,后续保修也如此。而且我们朋友圈里虽然有5、6个 ,当时他们都建议我们先用总包模式。
这是另一种同样经典的观点(括号里有个疑问句我已灰显)。
其中两位建筑师甚至自己找总包建房,但自己负责监理。[...] 我想说的是,没有模范之路,也需要一些运气。
没错:
总包必须始终被视为承包商,他绝不可能偏袒发包方并自我监督。
其中一位甚至和他的总包因其特殊窗户存在严重缺陷正在进行诉讼。
这正如 几年前(四、五年前?)所展示的:总包更适合“08/15”类型的业务,“08/15豪华版/7016”则需要更严格的监管,“4711”则风险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