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般来说,如果我买房子,合同上写着固定价格以及必须提供的相关服务,
那么作为买家,我当然认为这个房子的材料在那个时候已经支付并且备齐了。
我一点也不会这么认为。建筑材料非常昂贵。
我的总承包商(GU)最近跟我说,他之所以还能提供固定总价并且能够兑现,是因为他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先行垫付。他在我们浇筑地基之前,后车厢里就已经放着砖块,还问我们颜色是否最终确定,是否没问题,因为他想提前订货。暖气设备那时也已经存放好。
但这根本不常见。他说直到价格大幅上涨之前,他通常是“临时”买材料的,直接从建材商店购买并送到工地。现在他需要更多仓储空间。
不是所有公司都有仓储空间和足够流动资金来提前垫付。
…
所以电话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结果是他下周会再看一遍数字,我想我们大概会在1.5万到2.5万欧元之间达成一致。
我觉得从你们的情况来看,这个结果你应该会很满意。你得考虑,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备选方案是什么?
在我看来,问题早在签合同时就已经出现了。你自己也说了。现在情况已经这样了,达成这个金额的和解,可能是最划算的选择,也是耗费你们精力最少的办法。还得考虑多年的争执和诉讼对心理和健康的影响。虽然这是一笔不小的钱,但宁可有个痛快的结局,也不要无休止地折磨。
我真不敢相信,没有透明公开就多要了2.5万欧元,就因为现在都涨价了。呵呵,利润保住了……
信不信由你,但签署的合同(至少是我们看到的部分)对业主来说措辞不利。而且合同就是这样被接受的。纸是包不住火的,从法律角度看,你没有特别有利的依据去和总承包商较劲。
是个大总承包商。抱歉,一开始我搞混了GU和GÜ。
别放在心上,我在这里多年了还分不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