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案例中,他没有计算初步设计费用,因为我是提供了这部分。但据我所知,他确实已经开始执行第1-2阶段的设计。施工图设计绝对由总承包商负责。
建筑师完成了直到第4阶段的设计,包括取得建筑许可证。拿到批准的图纸后,我向本地区的总承包商征求了报价。
总承包商的施工图设计不能替代建筑师的细部设计,就像“施工负责人”不能代替另一位施工负责人一样(参见:“关于施工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根据批准图纸,某人
不能立刻开工,只
被允许开工。这个“微妙”的 ;-) 区别最明显地体现在轻质隔墙安装上,这是错误节约所留下的痕迹。
这个方案作为建筑师设计的交钥匙工程来销售。他还写到,只有那些过去没有问题、资金状况良好的总承包商才能使用这个方案。 我认为优势在于,至少人们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设计,并且以固定价格施工。
这个方案至少在市场上是合理的,因为它得到了“建设业主”这一消费者的大量支持。很好的是,他有针对性地向经验丰富的投标者招标——但仅对总承包商这样做则不太明智。该方案类似于建筑师-总承包商的模式,只是没有让建筑师自己也充当总承包商。依我看,这并非最佳路径,但确实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替代方案。受到尤其是 的启发,我正试图将这种做法纳入我的咨询实践中。
这个工作范围目录的安排是可以适用于任何一个总承包商。这在招标阶段总是这样吗?
有了施工工作描述,实际上应该总能面向不止一个总承包商,但至少对所有这些总承包商都是如此。
报价虽然还不能做到1:1完全比较,但仍足够透明,可供进一步谈判。总承包商自然不愿意偏离其标准施工工作描述,因为那样计算困难且成本增加。
这里的透明度主要来自于自定义的施工工作描述,因此“批准设计加施工工作描述”明显比没有更有意义。关于施工工作描述偏离的基础主题,参见此处并使用关键词“11ant Steinemantra”进行搜索。
这让我感到鼓舞。我刚出于好奇碰到一个有11ant和GerdDieter的帖子,那帖子让我直接怀疑了我们走的路。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跟建筑师签任何东西。至今都是开发阶段,但选择道路真是太难了。
那是什么帖子(这里内部可以链接)? 我认为你应当坚定地走既定道路,但有一点小建议:建筑师不要只限制招标给总承包商。如果你还不能使用私人消息,可以搜索关键词“11ant gmx”,找到方式给我发送外部消息。我对建筑师的名字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