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制造商威胁停止工作

  • Erstellt am 2021-11-25 10:22:17

ypg

2021-12-02 16:30:34
  • #1
所以再说一次……解释一下




我不是指通信、记录谈话、协议或类似内容,而是我写的那种情况:在“投诉或不满”时!我也可以写指出问题或缺陷。这样可能更明确,因为这不是通过邮件来做的,因为那样就不符合正式缺陷申诉的形式。因为那会启动一个商业流程。邮件可以选择忽视。但没错:对以后律师纠纷案件相关。但最多到那时轻率态度才会暴露出来。
十年来,邮件的地位可能有所提升,甚至对于小额交易也够用,但若涉及取消高价合同或通知房屋建筑缺陷,我会质疑邮件的形式——而且信件有完全不同的正式组成部分。
 

hampshire

2021-12-02 17:06:26
  • #2

确实如此。
当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纠纷进入法庭时,纠纷的过程和升级会被详细剖析。电子邮件和行为在法官的评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现在,电子邮件交流作为一种书面媒介扮演着重要角色。从一开始就保持其规范是我的建议——仅此而已。
此外,商业世界中也通过电子媒介安全地完成了较大的交易。正如你所说,纸质文件仍用于合同、期限设定和解约通知——但几乎不再用于会议记录,即使涉及重大事项。
大多数个人处理的书面文件,主要是为了保障非个人对方的权益,而对方在这种关系中必须遵守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条例。
 

ypg

2021-12-02 19:45:22
  • #3
你怎么看? 现在应该用电子邮件发送正式的缺陷通知吗?毕竟通常是通过挂号信发送的?
 

Hausbau0815

2021-12-02 21:57:05
  • #4
是的!对此,Dr. Max Greger 说道: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中——自2016年10月1日起,根据《建筑法典》第309条第13款规定:一般条款和条件(AGB)不得再要求声明采用书面形式,而只能要求采用“文本形式”(《建筑法典》第126b条)(其中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扫描等)!立法者已将法院此前的判决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认。
 

hampshire

2021-12-02 23:12:08
  • #5

如前所述:电子邮件有助于明确和保存档案——即使收件人没有回复也是如此。这是出发点。我不反对邮寄信件。我能够同时考虑“两者皆有”的情况。


感谢查找资料。
 

Tassimat

2021-12-02 23:33:20
  • #6
哎呀,真是糟糕的事情...

你们现在的主要目标是什么?你们想达成什么?
- 尽快完成施工
- 完全消除所有缺陷(阳台)
- 不支付任何追加费用
- 尽快终止合同,换用自己的工人继续施工

当然,所有这些目标都是理想的,但另一方面也不能拖得太久。
现在到底涉及多少钱?追加费用有多少?因为缺陷被扣了多少钱?还有多少款项未支付?

你的律师建议采取什么措施?
我个人会让律师负责下一次的通信。我觉得否则和总承包商根本无法进展。他还不公平地威胁你:你必须为工人预留房间(!),如果不付额外费用,他就威胁不来……简直疯狂。无论如何……没有明确策略不找律师,也不要一次性索取所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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