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yrna_Loy 2021-12-02 11:11:28#1 这是一个措辞的问题,因为不回答可以被利用。 如果你把某事记录下来,并在邮件末尾明确写道“如果我有任何误解或错误陈述,敬请指出”,那么不回答在内容上就具有对档案情况的确认功能。这样,即使没有回复,也向前迈出了一步,在法律纠纷中可能更有准备。 另外,电话后可以通过邮件总结谈话,并加入类似“沉默即同意”的说法。这是我们建筑法专家最喜欢的工具。 :)
这是一个措辞的问题,因为不回答可以被利用。 如果你把某事记录下来,并在邮件末尾明确写道“如果我有任何误解或错误陈述,敬请指出”,那么不回答在内容上就具有对档案情况的确认功能。这样,即使没有回复,也向前迈出了一步,在法律纠纷中可能更有准备。 另外,电话后可以通过邮件总结谈话,并加入类似“沉默即同意”的说法。这是我们建筑法专家最喜欢的工具。 :)
Hhampshire 2021-12-02 11:13:02#2 作为替代方案,可以在通话后用电子邮件总结对话,并加入同样的“沉默即同意”条款。这是我们建筑法专家最喜欢的工具。:) 这正是我们的初衷。我提出的措辞既友好又非常犀利。
AAsuni 2021-12-02 14:33:20#4 , so denn die Zustellung belegbar ist. 专业的电子邮件程序如Notes或Outlook难道没有阅读回执功能吗?
111ant 2021-12-02 14:45:08#5专业的电子邮件程序如Notes或Outlook不具备已读回执功能吗?我也可以通过“忽略”来处理“发件人请求已读回执”的提示,这样他就收不到回执了。
Hhampshire 2021-12-02 15:20:24#6,只要送达是有证据的。 那样会更好,但不是特别重要。 我在每次需要记录重要内容的谈话后都会写这样的邮件,因为除了创建档案外,它还可以帮助在早期阶段避免沟通误解。 对于一封邮件,未收到的情况还可以以某种方式主张。但对于五封或更多这样的邮件来说,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这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情况——尤其是当该邮箱地址曾经成功接收过邮件时。
,只要送达是有证据的。 那样会更好,但不是特别重要。 我在每次需要记录重要内容的谈话后都会写这样的邮件,因为除了创建档案外,它还可以帮助在早期阶段避免沟通误解。 对于一封邮件,未收到的情况还可以以某种方式主张。但对于五封或更多这样的邮件来说,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这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情况——尤其是当该邮箱地址曾经成功接收过邮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