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roda
2021-07-16 12:04:05
- #1
谁说的?然而,适合建造另一栋房屋的那部分土地位于郊区。
你是指BayernAtlas的截图吗?另一部分是室内区域的范围。
你是说偏红的区域吗?那块区域没有任何规划法律意义。可以说正好是岳母家的那部分土地,不包括室内区域,以及另一块相邻的土地。
你打算在哪里建房?是在现有房屋的东边吗?内陆地区
不。或者说把房子建在已经有的房子的花园里会更明智?
可以这么做。不过我觉得没有必要。一个宽容的审批部门完全可以根据《建筑法》第34条批准。是的,土地利用规划只是预备性的建设规划。它不产生建筑权利。它不区分郊区和市区。但它是市政府的一种意向声明。它使该地块成为预期的建设用地。对于这块小面积来说,要制定详细规划是不合适的。我原本希望例如通过纳入条例,可以有可能在那里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