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土地上的房子 - 继承问题?

  • Erstellt am 2020-02-26 12:52:49

Tassimat

2020-04-08 23:43:47
  • #1


也许不会。只有一个孩子的话,也有人认为没必要做任何安排。或者就是枯燥无味的柏林遗嘱。

更有趣但可能过于个人化的问题是,父亲如何看待没有“自己的”孙子存在的情况,以及遗产最终会流向哪里。
 

Pianist

2020-04-09 07:20:04
  • #2
“柏林遗嘱”实际上是不利的,因为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接连发生两次继承事件,从而产生两次遗产税。因此这里没有这样规定。法定继承顺序已经合适。如果爸爸先去世,妈妈和我各继承一半。她住在旧房子里,不需要为此缴纳遗产税,我住在新房子里,也不需要为此缴纳遗产税。森林经营(森林总是森林经营)也会免税继承,因为它会被继续经营。最终只有租赁的农田需要缴纳遗产税,而且双方都有各自40万欧元的免税额。必须注意的是,农田的评估不仅要考虑其市场价值,还要考虑较低的租金价格。在勃兰登堡,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之间存在极大差异。

如果妈妈先去世,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她没有属于她的地产,所以没有遗产可继承。那样对我来说负担会明显更重。

很可能我们会把住宅用地实际分割,而农田和森林用地虚拟三等分。但这还需要在税务咨询的框架内确定。连税务顾问都不知道房屋总是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顺便说一句,他对没有自己的孙子孙女并不介意。他反而觉得这是件好事:这样他将来可以自己选择把遗产交给谁。我们身边有很多例子,证明如果继承人与自己无亲属关系,反而更好……
 

Neubi-BY

2020-04-09 11:01:41
  • #3
但也可以反过来。首先,包括所有的东西(现金、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一部分补偿),还会产生公证费。如果总金额超过免税额度,还需要缴纳遗产税。

如果你的家人在事先赠送你一部分(在免税额度内),虽然你仍需支付公证费,但遗产总额会减少。这样你们可能会低于遗产税的免税额度。

如果之后留着欧元不动,想省那些零头的钱也是没用的。
 

11ant

2020-04-09 13:00:06
  • #4

哎呦。显然你的父母在思想上仍然完全停留在阿登纳时代的婚姻观念中。

我总是觉得令人震惊的是,财政部门如此乐意通过遗产税来获得资金,却连一点关于基金会和地产公司这类问题都不愿意多了解。没有任何信托形式的私人地产通过每一次继承,都会一点一点地变成国家土地。

这里已经解释过,税法上的归属与实际占有权不必完全一致。
 

Tassimat

2020-04-09 14:04:11
  • #5
你的妈妈不在房产证上吗??连住宅物业也没有吗? 其实她应该在的。那正常情况下是,她已经拥有50%的产权,只有50%需要继承,这样她最终持有75%,你持有25%。
 

11ant

2020-04-09 14:23:22
  • #6

所以我才说,精神上还停留在阿登纳时代结婚的观念。道德上,我认为即使没有在离婚过程中常见的正式财产分割,也应该将仅由妻子创造的共同财产收益转移给她。再婚妻子对寡妇养老金的依赖,文化上源于那个婚内强奸不受惩罚的时代。抱歉,作为一名被68年运动影响的习惯憋尿式社交者,我对此感到极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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