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par2020
2018-03-06 10:24:02
- #1
所以我昨天和Wüstenrot的一位人士进行了交谈,他告诉我一个在我看来好得难以置信的方案。
你的销售人员要么隐瞒了不方便说的部分,要么把它们美化得太过,以至于你没有完全复述整个方案。
简而言之,他们建议我签一个储蓄贷款合同和一个住房Riester合同。储蓄贷款合同的最低签约费是500欧元,占50000欧元储蓄额度的1%。此外,没有强制储蓄要求。
Riester合同我必须每年缴纳60欧元,才能“获得补贴”(顾问原话)。
住房Riester是一种储蓄贷款合同。这并不是两种不同的东西。60欧元确实是最低缴费,但只有非工作配偶能充分利用补贴。
签订储蓄贷款合同后,会获得一个30年期、利率为1.25%的后续贷款。
我理解为,我以500欧元的签约费“购买”了一个30年贷款期限及同期限利率锁定为1.25%的贷款。
储蓄贷款合同总是由两个阶段组成。储蓄阶段和贷款阶段。只有当储蓄合同达到分配资格时(取决于储蓄贷款协会,所有协会都提供免还本金的预融资)。也就是说,在分配前只付利息,同时储蓄合同继续积累。通常预融资利率比储蓄贷款利率稍高。
1.25%并不等于1.25%;银行和中介通常用实际利率宣传。储蓄合同用名义利率;也就是说1.25%实际可能变成1.75%-2.8%(分配后的实际利率)。
整个方案的综合实际利率(包括预融资)计算比单纯利息1加利息2(及其均值)更复杂。只有用这个实际利率,才能和普通等额本息贷款相同期限的利率做比较。
不过,是的,30年利率锁定的设计可以用这样的方案实现,但实际利率不会低至1.25%。
目前看,你的销售人员似乎只是想拿佣金并将你绑定到储蓄贷款协会。
正如 刚说的,储蓄贷款合同的方案是有意义的,因为整体来说可能更适合个人情况,但你离真正判断这点还很远。
顺便说一句,住房Riester或通过其购房还有其他限制(如出售、出租等),此外还涉及到后续的住房补贴账户(延迟纳税)问题。
某些情况下(如有多个子女等)由于税收和补贴因素,这样做是划算的,但非常个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