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设期间的增值税降低

  • Erstellt am 2020-06-04 06:45:09

bazinga

2020-06-04 16:16:21
  • #1
我认为,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问题会出在合同中的清单:

必须在工程合同中明确说明,为整体服务的部分内容约定了单独的报酬。 只有当合同中包含具体项目,如服务描述、数量和价格时,部分服务才有可能存在。如果仅约定了工程的固定总价,部分服务从一开始就不被允许。
 

Musketier

2020-06-04 16:36:56
  • #2


不是的。
仅仅因为你安装了比标准更贵的楼梯,并不意味着土方工程会更贵。相比之下,终值的15%才会。
如前所述,作为承包商,我不会冒险承担在4年后的下一次税务审计中补缴数千欧元的风险,毕竟我已经以这种方式绑定了客户。很有可能客户一生只建一次房子。



我认为分期付款发票应该这么做:

2020年下半年
分期付款1+2:净额+16%

2021年上半年
分期付款3-7:净额+19%
结算发票 总净额+19% 减去毛额分期付款

问题是,我是按毛额(如与私人客户约定)计算分期付款1+2,然后扣除16%,还是按净额计算,结果结算时因为分期付款1和2的3%增值税差异而产生更大的补缴金额。
第二种情况可能会让业主措手不及。
 

H4usl3b4u3r

2020-06-04 16:41:37
  • #3
哎呀!
这也关系到我们。但是房子 (schlüsselfertig) 预计将在2020年9月完工。开发商购房合同中规定了含19%增值税的总金额x,以及根据施工进度比例支付的分期款(30%在...,28%在...等等)。期间没有特别的验收。只有参观施工进度的可能。
大约还有20%未支付。

哪种方案是正确的?:
a) 从2020年7月1日起,剩余金额重新计算(剩余金额 / 119 * 116)
b) 在验收竣工房屋时,总金额重新计算(总金额x / 119 * 116)
 

Musketier

2020-06-04 16:43:56
  • #4
总承包商的买卖合同或总承包合同?
 

Lückenfüller

2020-06-04 17:26:54
  • #5
在我们这里,情况与 完全相同,只是验收时间是11/20。我们这边( :我们这边是GU情况)怎么样?
 

schroedinxer

2020-06-04 19:41:52
  • #6


方案a)

在净价上加收16%的税额,已支付的分期款将从此金额中全额扣除。由此得出的金额即为应支付的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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