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们应该问问自己为什么想买房。你们计划的是自用和投资混合的方案,但实际上你们没有利用房屋建设带来的两大优势中的任何一个。
按照你们目前的计划,最后可能刚好收支平衡,也可能赚个一万到两万欧元。(相比于20年的租房,这存款率非常低)
你们必须意识到,房子交钥匙后价值会直接缩水大约三分之一,再加上无数的附加建造费用,这些费用新买家不会承担。
在你们的模式中,你们是自家房子的租户,最后还会带着装修积压问题出售。
你们应该做出选择,是租房“生活”还是盖房子为了房子而生活,这并不是说有了房子就不能生活了,但确实会有大量资本流入维护上。
嗯——为楼主打个抱不平。
除了传统的自住房购买模式外,还有其他选择。
比如,根据需求购买。举个例子:
年轻时,市区的产权公寓吸引人,因为那时无拘无束,想要靠近“热闹”地带。孩子有了之后,希望他们能在户外玩耍,而不是去游乐场耗时间。因此,很多人在这个阶段会考虑买自己的房子(尤其是有小孩的时候)。
孩子们长大离开后,房子会变得过大。到了那个年纪,自己可能会考虑换个更小、更便于打理的房子。于是大房子卖掉,买或租一套公寓。等到退休年龄,可能进入养老院,那时这些公寓也会卖掉,把积蓄用来养老。下一站:棺材。
这个模式是按需行事。它能行得通,
如果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因此之前帖子里才有“你们想在黑森哪里建房”的提问)。在法兰克福机会最大,乡下可能就困难了。
这种模式也可能会失败,2007/2008年的美国房地产泡沫破裂就看到了这一点(当时凡是收入超过三美元的人都能负债120%)。
提出了一个有力的反对一律1%最低还款的观点:如果利率固定期满,存在很大风险无法支付当时更高的利率。可以通过选择利率固定期至计划出售时间来规避这个风险。
但是:如果20年后你们不想割舍心爱的家怎么办?那时你们背负着巨额债务,利率可能大幅升高,收入大幅下降。那时你们没有选择——必须卖房。
所以,建议选择更高的还款比例是合理的(无论是作为每月还款额还是预定的特别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