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lili
2021-03-31 20:16:59
- #1
谢谢。
最终重要的是,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或者这是否会以某种方式影响后续步骤,如“公证、赠与、评估,等等”,或阻碍相关程序。
换句话说,是否有理由建议在即将进行的步骤中,公寓仍保持空置且完全未入住,还是无所谓。
最终重要的是,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
问题是:
这是否允许(我认为是的),但如果孩子现在就搬进公寓,也就是在赠与/租赁合同之前,并且在那免费住三个月,会不会有什么不利?
无论是对税务局、赠与、赠与合同的房产评估,还是其他方面,会不会有不利影响?还是完全无关紧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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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只是想确认,孩子能否在全部手续(五月/六月)完成之前,先免费在公寓住1-2个月,并且能在当地政府正式注册登记,也就是说,确实可以先搬进去。或者这之后是否会有我们未能预见的任何后果/影响/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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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这是否会以某种方式影响后续步骤,如“公证、赠与、评估,等等”,或阻碍相关程序。
换句话说,是否有理由建议在即将进行的步骤中,公寓仍保持空置且完全未入住,还是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