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离婚的情况下,是卖房子还是自己保留?

  • Erstellt am 2024-09-26 13:57:39

Juergen456

2024-10-29 18:02:20
  • #1
感谢你的美言,我也完全相信这点。但最近我确实有好日子,也有坏日子。一方面我很纠结房子的状况,因为我总是在努力维持一切,或者干脆好好赔钱然后全新开始之间摇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继续攒自有资本,然后在合适的时机再次出手/建房,并且和合适的伴侣一起生活。 这个话题在情感上当然也让我很困扰,因为我现在经常在想,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们才会走到这个地步,甚至走到现在。
 

Arauki11

2024-10-29 19:56:23
  • #2
同时解决两件事虽然听起来总是很聪明,但实际上可能并不明智。如果你情感上没有被影响,或者能回顾这些事情,那么你会明显感觉到这一点。情感上的东西你不可避免地时常面对,比如悲伤、失望、自责,可能还有些羞愧、挣扎等等。因此,我特别建议你先处理好这些情绪,尤其是我们不要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即使租个单独的公寓/度假屋等会花费不必要的钱。我觉得继续住在同一栋房子里非常残酷。我经历过类似的情况,大概是在阻塞、默默期望和不确定之间徘徊;直到我们分开居住后,我才渐渐理清了思路。人们似乎不愿放手,因为那是一个梦想,这完全可以理解。但时间会带来改变。问题是,你的妻子是否愿意接受这种设想中的经济解决方案?你有问过她吗?否则那些只是让你精神紧张的空想,首先应该弄清楚这一点。遗憾的是,当年我无论提出什么想法,都没有得到对方任何的反建议,最终只能通过律师办理,对双方来说更为昂贵。但正因如此,这才真正是一个明确的断绝。如今我非常庆幸,当我们每年偶然见面时,会友好相处,同时保持健康的距离。其实这完全可以做得更经济、更轻松。
 

Juergen456

2025-01-09 15:32:44
  • #3
大家好,

也许又是一次简短的更新和额外的问题。
我们已经将分居年的开始书面确定为十月底,目前该期限已经开始,并且所有“私人”的日常开销已经分开处理,以确保分居年不会受到影响。大家各走各的路,法律方面我们也已经把该处理的事务都处理好了。

目前我们还都住在房子里,不过可以说她几乎不在家,经常外出/不在家,现在估计已经在新家的地方过夜大约20次,也在那里花了很多时间。到这里为止一切都好。

现在我们只剩下房子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在我已经到了认为共同出售是最合理的选择,因为这样我们能拿到最好的价格。她之前也短暂提过出售,但还没有进一步表态。现在问题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如果她不愿意共同出售,执意想住在房子里,我认为她应该为此支付合理的价格,不能占便宜。现在我唯一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最好地评估房子的价值,从而启动可能的赔偿金额的计算?
我有点担心,比如说简短的评估可能只估600,000欧元,而我们如果共同出售,市场上可能能拿到650,000欧元以上。有人有经验知道现在该怎么做比较好,或者我可以用什么理由争取她赔偿给我最高的金额吗?
 

nordanney

2025-01-09 15:45:21
  • #4
对你来说好,还是对她来说好?你找不到那个确定的价格。可以先找几个中介,让他们估算一个公平的价格(不是他们最初会拿到市场上的那个价格,而是他们建议你接受的价格)。但是
你应该自己去推动这个问题。具体问她的计划。你现在想卖,她是想参与还是不参与——她应该尽快决定是卖掉还是由她接手。那样你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然后才进行前面提到的找中介做初步估价或甚至委托(如果你们不想通过中介,也可以自己发布广告——价格按照中介给出的建议)。
这没有万能方法。真正卖给第三方的话就简单多了,因为金额是确定的。如果是内部分割(即她接手),我会建议一起找一个鉴定师,并指示他确定一个合理的价值。如果你想尽可能多拿,那你就要说服她,你会负责做评估,并且告诉鉴定师必须要评估出你想要的那个价值。但那样不公平……
 

ypg

2025-01-09 19:54:14
  • #5


首先,没有人能确切知道目前的市场价值,也就是你所猜测的那个价格。也无法知道房子是否存在你们没有察觉的重大售价缺陷。对某个人来说,这可能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一颗珍珠,但对别人来说,它可能只是一个有缺陷、价格要被压低的普通房产。对一个四口之家来说,房屋的空间分配可能不合适;对经济宽裕且有较高要求的夫妻来说,房子的设施可能不满意。对适合的人来说,它可能太贵,或者融资有问题。

呃,大多数人(至少我认识的遇到类似情况的人)更关心的是是否能有任何可能性。有时候,放弃少许20,000到30,000欧元的权利以达成交易更容易接受,也更好。常言道:“手中的麻雀胜过屋顶上的鸽子”,双方都是如此!

特别是涉及金钱时,耐心和乐趣终究有限。你们或者你都应该现实一点:你要求的越高,他们支付的可能就越少——无论是偿还你的款项,还是单独偿还银行的剩余贷款。
那么,房屋出售就可能被提上日程,经验丰富的买家会嗅出一种紧急出售的气息。
随后会有一段时间的推拉,房主和潜在买家会出现小的“权力斗争”。

我告诉你我和前夫当年的做法(那是很久以前,价值远低于现在)。不过我刚重读了本帖开头,情况和你们当时类似。
但你不会喜欢这个可能且进行顺利的解决方案!
我是女性,我的收入比我丈夫略低。双方各出资20,000欧元作为首付款。我从父母那里获得了一个50,000欧元的无息贷款(正因为我父亲在分开后想要收回这笔钱)。其实那都是1999年的德国马克金额,但读起来总觉得奇怪。
贷款250,000欧元。双方在装修上用工资支付。
五年后出售会造成经济损失,因为预付款费用和房地产市场疲软。

各方目标:双方损失尽可能少,通过公平且现实的评估来实现可能性。

事实是:我留下了那套房子,因为那50,000欧元无须偿还给我父亲。
他收回了20,000欧元本金,没有利息。他每月支付的贷款等同于支付另一种形式的租金,就像他本来要支付的装修费用一样(装修总额不大)。
我承担着剩余贷款的风险,不再向他要求任何东西。他退出产权登记簿。他获得了房子的自动优先购买权。

如果当时没有房地产市场疲软呢?如果预期会有利润呢?
出售?不。预付款和父亲的贷款会把一切再拉回零甚至小亏。

多支付给我前夫?不。大概和原来差不多,或者只多几千欧元。绝对不会达到模拟利润差额的50%。为什么?因为我无法单独承担更多。我们会一直循环绕过问题,而未能以我们的既定目标解决问题。

而现在你却来谈个人利润最大化……
 

Arauki11

2025-01-09 22:55:33
  • #6
你好 ,很高兴你回复了消息,并且有了初步的进展。显然没有共同的道路,每一方都想把自己摆到最佳位置。预计事情不会那么顺利,因为每一方肯定都想取得最好的结果。显然还没有真正坦诚相待,因此这些只是单方面的愿望。我仍然相信,顺利出售并清晰解除共同关系应该是最重要的;双方都必须有所妥协,如果情况不同,那是件好事。你所有的数字游戏都是无价值的,如果你们双方都不愿意;情感或脆弱性往往比冷冰冰的钱更重要。尽快以最好的方式出售,然后重新独自生活,不论他们是在20个还是38个地方过夜。你可能仍然在自找不必要的痛苦,我会改变这一点,而不是等待对方为我改变。一个聪明的朋友曾告诉我,他想再次成为自己船只的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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