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愿支付租金押金 - 损害已过诉讼时效

  • Erstellt am 2018-04-09 10:40:40

Basti2709

2018-04-09 14:10:19
  • #1
况且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污点,就必须更换30平方米的地板连同踢脚线和所有相关的东西。
 

ypg

2018-04-09 14:31:36
  • #2


这是版主可以处理的


你们在这套公寓住了多久?
通常不是通过房租来抵扣正常的磨损吗?
30 x 30厘米的变色区域并不是必须全部重新装修的理由吧?
 

Alex85

2018-04-09 14:37:59
  • #3
我也这么认为,但在纠纷情况下,可能需要询问法官。
这个费用有没有发票,还是只是口头说明?
我觉得很明显的是,物业管理没有继续处理这个事情……
 

ypg

2018-04-09 14:47:07
  • #4
显然,房东也不打算修理损坏,因为他已经找到了一个新租户。所以损坏不严重,不构成房东的缺陷或不利条件。

这应该足以作为诉讼的论据。
 

Basti2709

2018-04-09 14:49:01
  • #5
我们在那里住了三年零两个月。

只有一家公司的报价认为必须进行全面更换,因为否则新旧之间会看到变色等情况。但那样的话,走廊、家务间、卧室和儿童房也都必须换新,因为都是同一种地板。这种地板大约每两米分一块,所以我只在极端情况下考虑更换这一条……大约是10平方米……1,200欧元 ÷ 30 × 10 = 400欧元。

在我看来,完全更换地板因为颜色差异等原因本身就是“胡说”,因为实际上从未进行过更换。所以这只是纸面上的必要……污点仍然存在。
 

Alex85

2018-04-09 14:55:08
  • #6
那就给他200欧元的价值损失赔偿,事情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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