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啊……好久没更新了……是时候了:
银行不再联系后,我大约两个月后又去了那里询问。这次我们对面坐着另一位员工,她查看了案件。案件似乎在系统中“卡住”了,已经好几周没有处理。直到这位员工给内部处理部门打电话后,事情才有了进展。大约又过了两周,我们终于收回了押金。
所以我还差150欧元利息加上法院费用。八月中旬我已经向我们的律师询问了费用裁定决定,因为对方突然给我汇了300欧元。律师向我确认,该决定还未下发……但如果他收到了,会立即通知我。周二我实在忍无可忍,又打电话问了一次。律师没空,电话是秘书接的。她查看了案卷,惊喜地发现费用裁定决定……据她说,这份决定自2019年8月12日起就已经存在。大概就是我问律师时的那个时间……
她通过邮件给我发了这份决定,里面说费用要三等分,我应该收到对方多于300欧元的部分。我会亏150欧元……300欧元我八月已经收到了。但是我也不想白白亏那150欧元……这是律师的错误造成的。
提出异议现在已经不可能了,因为超过三个月……这也是律师的责任。决定早在2019年8月12日就已送达给律师……他承诺要向法院提起上诉,但似乎从未提交过。看看接下来会怎么发展——我不会就这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