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 bisher 没有提交我们的声明,因为我们一直被踢出系统。但假期后,我们打算完成它。 我们的房子是以100平方米出售的。很可能实际面积略少,特别是因为我们楼上加厚了隔热层。声明中有建筑/住宅面积分为59平方米以下、99平方米以下等分类。我们的应该属于100平方米以上的类别。这有什么不利吗,有人知道吗?还是我应该重新测量,以防面积确实较少?毕竟这是一栋老楼,不可能很快很简单完成。 顺便说一下,我们的地籍据说不存在,尽管它在土地登记簿上准确无误,我们的地块编号按“10h/8f”等规则也不被认可。这太烦人了。我快要向税务局请求纸质版本了,因为我们无法以电子形式提交。 最后,我们的房子在过去101年里当然经历了翻修,很多是我们做的,但也有一些是我们不认识的前房主做的。 现在的问题是关于全面翻修。按定义来说并不是全面翻修过,但几乎是。具体什么时候做的,我们只知道过去五年我们自己做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