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建筑商协会的会员资格有意义吗?

  • Erstellt am 2018-01-12 09:51:18

jehd

2025-05-20 18:06:33
  • #1
十年前我在建房时是“Wohnen im Eigentum”的会员。费用很低,大约每年100欧元。

我使用它的方式是:

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以相当便宜的价格预订了对性能描述的审核,效果非常好。一位专家分析了公司的全部文件(包括一般文件和我的专用文件,几十页),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地整理出带有评论和评估的内容,涉及各种技术细节,包括所有约定事项的规范和标准(例如隔音等)。我们提出的疑问也都得到了很好的回答。我们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合格的,但这次审核很值得,因为它建立了信任,这对我们与房屋建造商的关系非常有帮助,并积极影响了整个项目。

我还让律师对合同进行了法律审查。结果是在一次短时电话会议中与律师获得的,律师提供了许多建议,理由充分,我们因此大部分建议都成功谈判纳入了合同。

最后他们还提供了可随时预约的短时初步咨询(免费)。我们遇到了一家公司的问题(建筑缺陷),并直接与律师进行了会谈。我们做了充分准备,在15分钟内获得了宝贵的法律评估和具体的行动建议,对解决问题非常有帮助。知道有这样的机会也让人感到安心。

还有很多信息资料,不过我用得不多。

因此我的结论是积极的,我肯定还会再次选择。
 

HGZT2025

2025-05-22 16:57:47
  • #2
我们目前正在建造我们的第一座房子,实际上我正在考虑因为缺乏价值而取消我们的会员资格。专家无论如何都必须按小时收费单独委托,因此我想知道为什么我还要先加入协会。曾经收到过一封带有欢迎信息和账单的信件。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对于主体结构的检查,我们委托了一位专家。对方给出了报价,说明了各项费用等。我们接受了报价并进行了检查。幸运的是,没有重大问题,只是一些砖墙上的剥落或者缝隙过宽之类的问题。这个就无法改变了,只能修复。关于防水膜,他们想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牌,以及是否适用于该用途。为此,施工主管应提供证明。有些点只是确认了,比如防火措施到位,保温层已经施工,墙体是用石灰砂岩建造等。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可能是因为我们清单上的项目不够多?

但真正让我不满的是,在施工主管反馈并修复了缺陷后,我收到一个请求,说现在所有信息都会录入“数据库”,专家会再次进行评论。对此我需要另行委托,并按小时收费。我们没有继续这样做,因为a)当我收到照片,显示缺陷已经修复,并且收到了防水膜的数据资料后,我认为问题就解决了。为什么还要花钱让别人输入数据再说“没问题”呢?

但我们主要还是想确认没有重大缺陷,而不是把所有内容整齐地存入某个数据库。

另一个让我不满的点是,比如我们和施工主管就前门存在争议。在我们看来,门并不像承诺和事前沟通的那样。他说,我只是照你们告诉我的去订购的,我不负责。但我们觉得如果实际情况明显跟预期不符,他应该有一定的说明义务。专家记录了这一点,写下了我们告诉他的话,就这样。施工主管对此的反应是,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因为他只是做了我们想要的。门的特性我们已经看过了。

随后,我整理了沟通记录等资料并发给了专家,因为他要求这样做。直到我再次询问,秘书处才告诉我,他只是粗略看过,如果要深入研究,需要我委托他。好吧,谢谢你什么都没做。没付款他们就不动一根手指。我基本能理解,没人愿意无偿工作,但每小时180欧元仅仅看一下文件,为什么我还要加入协会?我本以为遇到问题能打个电话问问,但没有委托就进不了秘书处。

现在下一次检查快到了,我正在看看是否能找别人。
 

D-Zug88

2025-05-22 17:30:06
  • #3

感谢您的经验分享——读到这样的信息总是很有价值。在法律纠纷中,缺陷是否必须被记录?也就是说,如果缺陷是专业修复的,是否视为默认接受?
 

11ant

2025-05-22 18:07:06
  • #4
如果你作为成员在专家那里没有获得特殊优惠,我理解你对此的失望。然而,这些优惠不一定是按 tarif 的性质,比如日程表中的“预留床位”,因为有了这些可以更快地安排预约。在我正在成立的协会中,成员部分也仅获得非货币利益,例如专家会由协会认证。也会有价格折扣——但这些通常比现代网购者习惯的要严格得多。

你们是在各建筑阶段结束后才请专家来进行“掉落方块”的目视检查,而不是在施工过程中就聘请吗?
适度的剥落是“正常”的,并已计入规范的“安全冗余”中,即使在持续监控下,其范围也不会显著减少。“缝隙过宽”——你大概指的是石块之间的接缝——不是砌筑时产生的,基本上在设计阶段就已存在(由于设计尺寸的想象值/忽视石块尺寸),所以我总说是“预留的偷工减料空隙”。这些是缺陷,我认为甚至是严重缺陷,但并不是真正发生在施工过程中的。我的咨询者们在图纸审核时,我会标注这些关键点,这样施工过程中的专家就可以直接关注。预防总比事后挑剔更有效——因此,我基本上建议聘请施工陪同专家,而不是事后“损害鉴定人”。所以应把专家作为项目经理使用——即使甚至尤其是在有“项目经理”承包商的情况下。

我会把“行驶中换马”归为“蠢事”一类。你还是改变与专家的沟通(即你引导/委托他的目标设定)比较好。

业余培训/产品选择咨询既不属于“项目经理”的职责,也不属于脱引号的项目经理的职责。问题是什么呢:你们对门扇填充物的“(单侧)翼板覆盖”含义或类似内容有误解吗?
 

HGZT2025

2025-05-23 11:21:26
  • #5
如果是可能以法律纠纷结束的严重问题,做记录肯定有意义。如果一切都关闭了,就无法再提供证据。我们那边情况是不同的。
 

HGZT2025

2025-05-23 11:35:35
  • #6

不是的,是在合同签订前就找过,但他们帮不上太大忙,因为当时我们只有一个能按照我们的平面图施工并且价格合理的总承包商。我们拿到的不是散文式的施工描述,而是一个列明在哪儿怎么做的工作清单。这个只能施工方懂,不然没法应付。

顺便说一句,我们当时订购的服务叫“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或“施工陪同”。


如果真是这样,那责任就是建筑师事前的问题。那又怎样呢?即使把这些关键点圈出来,专家也写在了备忘单上,也依然改不了了。

如果我花180欧一小时再配一个副施工负责人,那我干脆直接建第二个房子算了。


我们的专家看法不一样。如果我们在所有邮件和谈话中说的是方案A(真石板),但最终交付的是别的(塑料仿制品),那早就应该有人说“亲爱的业主,我注意到你们想用真石板,因为你们一直这么说,但这扇门不会用真石板,请你们知晓。订单上只写了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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