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根本不是这里的问题,任何人在自己个人情况下看不到问题时也不应该把它当作问题来看待。同样,这也必须个别考虑,而发帖人并没有询问固定期限合同是否有意义,也没有让人觉得他在这方面有问题。
有固定期限合同是被接受的,有的银行如果合同已经续签过就接受,有的银行如果工作是无缝连接的也接受,其他银行则无所谓。之前已经提到过ING银行,提供三份薪资单就可以了。
某位用户说不需要提交这些材料,这也不能说明什么,首先这是必须申报的,而且通常在薪资单上可以看出,因为薪资单上会注明入职和离职日期。
固定期限合同是否被批准以及其安全性只能由消费者自行决定,尤其是发帖人这里有两个收入来源,如果工作转换有短暂中断,也可以弥补。我们不知道情况,当然也存在一些情况,根据资历和职业,固定期限合同提供的安全性不会比正式合同差。
当然,通常申请融资时不需要提交劳动合同,但如果消费者处于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就是一份最低限度的材料,因为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长度怎么能体现出来?
发帖人的情况让我不理解的问题也不在于固定期限合同,而是试用期,因为试用期确实很难通过薪资单来证明收入。好吧,可以缩短试用期,这也是一个解决方案,但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中介?如果他不是刚开始做这行的话,就应该知道合同会被要求,如果之后还要补交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做给人的印象如何?我也很奇怪他申请时是怎么说明归属关系的,因为合同里通常写明固定期限,如果没有(这也会发生),那他可能隐瞒了这点,这样只会让事情更糟,而且如果真是为了消费者的利益想耍点小聪明,那也得懂得怎么做,但显然他做不到,因为正如我说的,补交劳动合同这事是99%肯定的!
关于固定期限合同的融资(当然我因为信息不足无法全面评估),对我一个有经验的融资经纪人来说根本不算问题,但我也说过,也许这家银行不接受固定期限合同,或者不认可这样的商业行为,因此不愿合作。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代表一定会出问题,只要找个专业人士更有效地帮忙就行了(更别提当前的融资方案如何了),真正让人恼火的是,如果我想买一套房子,有10个家庭也想买,而卖方和/或中介最后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因为之前有人尝试过,耽误了太长时间。
总的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或让人安心的发展,考虑到这是一项人生投资,而我们因为之前的做法推测,甚至还不知道融资方案本身可能有多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