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迟在第二次(?)延期后,必须转为正式聘用。正如cschiko正确描述的那样,大学里的情况不同。例如,在我所在的研究所,大约85%的岗位是由第三方资金支持的。这样,连续签订15份、8份或23份合同也是可能的。
第三方资金支持与此无关。一般企业否则也可以通过项目期限来避免正式聘用。
高校法对大学有专门规定,限制最长就业时间。政治上希望并要求(大学也认可)员工最多工作5年,并有各种例外情况,比如育婴假。高校是培养单位,也应当为自由经济体培养博士生。这样才有博士学位。否则正式员工会长期占用一个科研岗位40年。这将是科学界的致命打击。
顺便说一句,大型研究所可以根据需要自由聘用科研人员为正式员工。这很好操作,通过双边工业项目和由此产生的自由资金。研究所全部附属有限责任公司。当然,他们通常只例外性地签正式合同。获得这种合同的人通常不会长期留下。刚才新闻中又出现了Günther Schuh教授关于飞行出租车的话题。这位先生在其教授职位和Fraunhofer部门之外,有一个庞大的企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