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3-05-11 13:45:51
- #1
批准(4)和执行(5)应由木工来做,对吗?因为他也负责建造,并且对他的系统精确到毫米非常了解?
简而言之:结果理解正确,理由也可以这样保留。
我自己设计的例子:建筑师计划到批准阶段。建设局批准,但木工说,好吧,我必须以不同的方式执行,我们本应以不同的方式批准。
如果你找的是通常几乎只熟悉石工的建筑师,那这正是最常评估的风险。因此,可以将你上面的理由视为合适。我在第5条回复中推荐的建筑师合作社则不会有这个问题,所以我才推荐他们:可以说他们专门从事所有厂家的木框架预制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