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uer123
2020-04-22 16:58:49
- #1
我们是通过经纪人卖的。经纪人看了我们的房子,直接报了一个价格,比市场价高大约一万欧元,以便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大约五天后,已经有人预订了,并且必须支付大约三千欧元的定金(这样就不会有人预订后反悔)。随后买家必须出示购买价格的银行确认函,之后才安排公证预约。我绝不会立一个标牌,这只会放在没人想买的房子前,作为最后的手段。
此致
萨宾娜
当经纪人意识到自己过高的价格预期无法在市场上实现时,这是他的最后手段。
尤其是在热门地段,放一个写着“私人出售”字样的个人广告/标牌是没有问题的。这对我来说意味着,我是有针对性地优先联系邻居、本地人和周边地区的人——这和“滞销品”没有任何关系。这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