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早就明白,99年是很长的时间,如果租金固定,他们会损失很多钱。
不过我一直有个问题,为什么教会拥有这么多德国联邦共和国的土地,这是否合理,以及这些财产是如何来的……
我只能说施勒斯维希-荷尔斯泰因的情况。该地区曾属于丹麦王冠。在哥本哈根推行宗教改革后,王冠夺取了教会和修道院的土地。(这些土地经过几个世纪被诚实地收集……)
随后问题是如何支付牧师的薪水。国王将土地返还给教区,以便牧师出租这些土地,这就成了他的收入来源。修道院的土地则保留了下来——因此,例如基斯玛尔修道院至今仍属于施勒斯维希-荷尔斯泰因州政府。
1864年,普鲁士接管了控制权。教会土地被收回,牧师成为国家公务员,依普鲁士规定由国家支付薪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情况又变回原样。教区收回了教会土地,重新出租,牧师的薪水由教会自行负责,租金收入从那时起用于保障养老金。因此几乎禁止出售土地。
那些不适合出租为农田而被划为建设用地的土地,则以地租方式出租。
卡斯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