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mansh
2023-03-28 23:32:59
- #1
这里还有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28 U 1921/05)关于共有业主委员会分割的双拼联排别墅的另一个判决:
“尽管法律上属于住宅产权,共同开发商在隔音方面应遵守适用于双拼别墅的规范,法院指出。这里涉及一栋多层建筑,带有独立地下室、独立的热水和供暖系统、独立楼梯、独立入户门及独立门牌号。此类物业不应被归类为住宅,而应被视为双拼别墅,且必须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不同的隔音处理。”
这还能怎么解读呢???
“尽管法律上属于住宅产权,共同开发商在隔音方面应遵守适用于双拼别墅的规范,法院指出。这里涉及一栋多层建筑,带有独立地下室、独立的热水和供暖系统、独立楼梯、独立入户门及独立门牌号。此类物业不应被归类为住宅,而应被视为双拼别墅,且必须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不同的隔音处理。”
这还能怎么解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