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需要稍作铺垫。
我们目前正在寻找融资。
比如说签署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房屋建设(预制房)已由生产厂家计划,但由于交货时间的原因,房屋安装将在2017年3月/4月进行。
土地此刻已经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时也支付了最初的一些小额账单。
我们猜测,从2017年1月/2月起,我们需要提取贷款的第一笔款项。
用于土方工程和地基板。
房屋安装完成后(4月),房屋公司会开出大额账单,室内装修完成后还有其他账单,最后会有结算账单,这些连同电气安装材料(地板、墙面、天花板)的费用大约会持续到2017年7月/8月,直到所有房屋账单支付完毕。
计划7月入住,之后我们还要进行户外设施的电气安装,材料费约1万欧元,也包含在贷款额度内。我们预计在入住后一直做到9月。
到那时,也就是说2017年9月,贷款金额(主贷款和KfW贷款)才能全部提取完毕,且据我所知还款也只能从那时开始。
如果贷款合同签订于2016年5月1日,情况大致如下:
[*]2016年5月1日 签订贷款合同并开始计息固定期(20年)
[*]2017年2月 贷款首次提取(用于土方工程,必要时地基板),开始对提取部分计息
[*]2017年4月 房屋安装大额账单,利息随提取金额增加
[*]2017年5月1日 自此起未提取贷款金额每月收取0.25%的备用费。已提取部分的利息当然仍需支付
[*]…… 其他提取。备用费降低,利息提高
[*]2017年9月1日 最后一次提取并开始还款
值得注意的是,12个月的免备用费期和免还款期并不叠加。
我们也希望尽早开始还款。
在我们的情况下,也许要在贷款签订后16-17个月才开始还款,也就是说至少需要支付4-5个月的部分备用费。
这可能还取决于先还哪笔贷款,是住房银行的还是KfW的?
实际问题是,我们是否只有在贷款自签订日起20年内(即至2036年5月1日)全部还清,并且月还款额度从一开始就是按此计划设计的情况下,才能享受KfW的1.31%利率。
因为这直接决定了KfW的月供额度,也决定了我们在住房银行能承担多少还款额,从而确保总的月负担在我们预期之内。
如果我们想降低KfW的月供额度,例如希望在住房银行做到超过3%的还款(低于此利率会有利率上浮),那么我担心我们无法在20年内将KfW全部还清,整个期间只能得到1.51%的KfW利率,因为贷款期限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