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开发商的重大问题——合同解除可能吗?

  • Erstellt am 2014-02-13 10:20:27

hg6806

2014-02-17 14:49:50
  • #1
不是天真,而是无知。我只是没表达清楚,也没说明我早就签了建筑合同,然后本来想说的是施工合同,而不是施工图设计合同。

原则上所有事情都定了。我们太晚发现了居住面积较小。那个更贵的地下室方案是上周才出来的,从那以后就需要讨论,尤其是我们至今还没有拿到地下室的详细费用清单(这事我们几周前就已经要求了)。难道在做防水地下室时,想要详细拆分费用、不把原基础的费用扣除清楚、钢筋用量多少等,这不是很正常吗?
 

Explosiv

2014-02-18 05:26:19
  • #2
嗨,请仔细查看你的建房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哪些服务?你写到报价里写着143平方米,这个面积也写在合同里了,还是说合同中约定的是按照报价单建房?那么你也有权获得报价中注明的平方米数。
如果没有对所欠住宅面积的说明,那就很糟糕。合同中还应包括建筑和施工说明,也请查阅一下。

总体来看,似乎“便宜”的开发商在合同签订后,每一点小的变更都会相当昂贵。我怀疑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向客户公开其预算计算。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合同中包含根据地质报告可能采用的不同地下室方案,并注明标准方案的各种附加费用。签了字之后,客户或多或少要受开发商支配。
为了挽回一些局面,我建议现在暂停施工,要求沟通。开发商竟然不愿意再跟你沟通,这完全不能接受。施工图纸大概还没完成,客户也还没签署施工图纸,这条路可能还可以争取到点什么。如果开发商在施工图完成前已经开始生产墙体构件,个人认为那是开发商自己的风险。

现在应当立刻聘请外部建筑专家,必要时可以通过业主保护联合会寻找帮助。
 

diamond

2014-02-18 08:21:38
  • #3
说实话,难道不能事先对建筑这个话题做一些了解吗???我感觉很多人对这个话题太过天真,以至于让人觉得痛心。每买一个电水壶或者电视机都会做更多的调查,反而对可能是人生中最大的项目却几乎不做功课。如果自己不敢相信能注意到建筑合同中的陷阱(对,是工程合同!),那花点额外的钱请专业人员帮忙也是可以的,这样晚上才能安心入睡。不能保证所有事情都万无一失这是理所当然的,但至少应该懂得自己签了什么,有什么后果,这至少是最起码的。抱歉,但对我来说,“无知”根本不能形容这里的情况。事后总是怪别人,这也很明显。最重要的是签字,因为整个事情可能安排得非常紧凑,延期三个月可能意味着财务破产。
 

Bauexperte

2014-02-18 10:27:17
  • #4
你好,


抱歉,读起来感觉不一样……

没人真的要求外行人,包括我自己,要对盖房这事有实质性的了解。除了论坛之外,有很多途径可以获得基本知识,帮助理解接下来的对话;无论如何,更多的也不现实,也不是必须的。我认为,业主签署的文件应该由他/她理解。如果不能理解(这是我个人觉得合理的),应该寻求外部帮助;这就是这些专业人员存在的原因。此外,我假设一旦施工合同签了,业主会让人给解释后续流程。当我看到你这样的帖子时,我总是感到惊讶;我合作伙伴的客户和我自己的客户,在整个合作过程中,任何时候都会向我们提出各种问题……我们也鼓励这样做,因为没有比摸黑行事更糟的了。否则,事后常常会有被“蒙骗”的感觉,而这对长约12个月左右的临时合作关系来说,是有害的,从初次见面一直到交钥匙。所以要不断问问问……顺便说一句,这也是评估潜在建筑合作伙伴的一个好指标;了解他们的动机。没有法官会因为你是外行,就在最坏情况下对你做出一概而论的有利判决,谢天谢地,那种时代已经过去了。


这要看情况。如果你通过建筑师分包各工种,你有权获得具体的细分,因为你是唯一的发包人。如果你通过总承包商来施工,你唯一的依据就是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说明(BB),可能还有附加协议(ZV)以及施工合同(WV)本身,因为总承包商是发包人,义务是交付无缺陷的房屋。所有建筑合同模式的共通点是,都必须按照当时有效的技术规定来施工。

莱茵地区的问候
 

类似主题
03.08.2012开发商对建筑合同的合同补充36
30.09.2012开发商 - 是否可以撤销购房合同?11
27.07.2013带地下室的双拼房平均建设时间11
27.02.2015与开发商进行没有官方建筑计划的建筑项目,是否需要支付定金?12
09.04.2015为了多出2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而牺牲地下室?15
07.05.2015让专业人士审核工作合同37
02.09.2015融资前的建筑合同24
08.12.2015未隔热的地下室=潮湿的地下室?20
10.09.2016建筑融资与开发商合同24
24.06.2017半独立式住宅,我们没有地下室,邻居有地下室23
05.09.2017开发商还是总承包商!安全性?30
10.12.2017自2018年起实施新的建筑合同法。之后签订建筑合同吗?14
22.12.2017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带地下室的单户住宅建造费用84
25.01.2018开发商,产权公寓——需要注意什么?24
30.08.2019开发商是否必须指出巨大的堤坡高度/费用?12
13.04.2020建筑合同中的“冠状病毒”条款21
01.07.2020175平方米住宅面积,带地下室和双车库的独栋住宅计算79
16.05.2021与房地产开发商及预制建筑供应商的首次联系方法24
21.04.2024带地下室和车库的山坡房屋居住面积每平方米成本估算87
08.06.2025L-Bank Z-20有限的住宅面积带地下室39

O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