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在10年期限届满前出售 - 优先购买权

  • Erstellt am 2020-02-12 00:06:32

nordanney

2024-08-12 21:43:02
  • #1
双方均适用《建筑法典》第469条规定的期限,自购房合同送达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私人合同中可以约定不同的期限。这里的问题是,有权人如果有争议,首先必须被找到。

法律中的规定实际上正好相反。行使权利有两个月的时间。如果在此期间未行使,则视为放弃。当然,也可以事先明确表示放弃,但这不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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