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i1337
2020-08-13 18:28:39
- #1
我一直在想的问题是:
欠了一笔金额x。现在TE的伴侣付了一半。另一半应该由前任支付。但这里已经不对了,显然他迄今为止一直在单独还贷款?这已经持续多久了?本来应该期待双方分担还款的。实际上,他通过容忍她一直拖欠或者代为支付她的那部分,促进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她现在不愿意主动付款,这本就早有预料。
我也有同样的想法,或许TE这里可以再做一下澄清?
否则如果双方都是贷款借款人,这确实是个难题。银行会尝试(并且很可能有权利)向另一位借款人追回款项。在离婚协议中以公证方式解决的内容,可能在这方面并不具有影响力。
前任当然可以依法诉讼,追回这笔钱。但如果她无资产可供执行,可能会导致他不得不承担这笔金额以及法院和律师费用。无论如何,前任伴侣也将面临个人破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