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事情变得更加客观一些:
- 如果在这个领域没有相关知识,请不要胡乱使用刑法条款。
合法的设计方案不会导致刑事责任,即使这可能“有些不公平”或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样获得资助,或者像常说的那样“钻空子”。
唯一决定性的问题应该是KfW是否严格按照资助/非资助条件操作,还是会“跳出框框”看待问题。
关键词:“民事规避交易”。
简单来说,就是制造一些实际上不存在的条件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这类规避交易会导致房地产无效或不被考虑。
如果他们明确表示:禁止一级亲属购买,但不禁止“中间购买”,那就是如此。
如果他们表示:“好,这样就规避了资助排除”,那么也不会给予资助,那也是如此。
我不想耍什么花招,但如果“中间购买”是可能的,那为什么不呢。
因此我向KfW咨询了(这里有人说他们不给答复)。这是回答:
“我们很乐意确认,购买居住用房产若是来自§59定义以外直系亲属——比如兄弟——是可以享受建房育儿补贴的。”
这不适用于您描述的通过赠与再转售,纯粹为了规避资助规定的情况。
从土地登记摘录中可以看出,谁在何时是该房产的前任所有者。”
§59(具体是什么内容)?? 可能不准确,我当时是问关于中间购买而非赠与,但回答应该相当明确。
他们也会“深入审查”是否有人通过设计达到那些正常情况下不会做出的资助条件。
因此,离婚相关的问题也可能被排除。
我只是觉得遗憾的是,他们没有相应调整资助细则。其实包含所有情况应该不难。
正如我所说,令人奇怪的是直到5月17日他们还容忍这类购买。大概是因为资助条件中没有排除这种情况。
中间购买虽未被排除,但会被告知不允许。
他们因此也可以对所有5月17日前的“亲属购买”说“不”。
我几乎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发现资助申请数目奇怪地减少,半年内可能会重新开放资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