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lfeHilfe
2019-07-09 15: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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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逻辑上讲,应该向每一个目前在慕尼黑、汉堡、斯图加特、柏林等中心地带租房的普通收入者解释,考虑到持续的租金上涨,他的租金支付就是自杀式的行为,他最好搬到租金更便宜的居住地去。
长期租户的租金也是对房东的一种债务,直到他生命结束。没有“我这个月钱不多,不想付租金”的选择。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人愿意把收入的50%用于一个很棒的阁楼,因为这对他们很重要。每月1000欧元的基础租金在普通地区已经不算罕见了,但这样的话,你未来30年要欠房东大约36万欧元。考虑到租金上涨,大概是40万到45万欧元,每个月都必须还,否则会被赶出去。我看这和买房/新建房产没什么区别。恰恰相反:30年后,我至少还有东西在手上;即使那时候房子已经贬值了,租金早已付完,每一分钱都没了。房子还在,我的继承人还能把它卖掉。
即便是全额贷款,从账面上看其实是零和游戏:一边是金额为X的债务,另一边是金额为X的房产价值。租金债务则是现金债务,另一边只有居住权。我不想再这样了。
当然,但租户在社会变动时更灵活。换居住地,换雇主,都不是问题。资金紧张的房主问题更大。而且没人被强制支付高昂的租金或价格。我个人也选择了通勤,为了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