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drich
2025-02-03 18:23:31
- #1
我还不知道 是否以及何时会接受我的邀请来这里发言。因此,在这段时间内,不需要“利用”机会把一小把框架事实和由此引申的各种错误推论混合成一杯鸡尾酒。我们还是坚持事实吧:
所以,两对夫妻(家庭规划还在不确定的同步发展中)和一块土地,即使分割后也不允许建双拼别墅。这是一个事实,只能进行一种名义上的分割(推荐成立共有产权公寓,简称WEG),作为两方住宅。结合分开的融资方式,另一项事实性约束就是法律形式必须是WEG。产权份额不必有独立的土地面积,除了以(不一定完全对称的!)双拼形式存在,也可以作为经典的多层双户住宅(例如阁楼设技术房间)出现。在这里我先提出一个假设,至少是友谊关系下进行上下铺试验:谁会让对方在掷硬币时先选择,谁“睡上铺”?
两个居住单元共用一个“集中供热机组”足以满足,这是经济上的事实,也十分合理,因此也会保持这样。后面可以像传统的多户住宅一样给双方设置电表。为分割共有设备而预留一个备用的第二技术房,显得过于夸张。共有技术中心如何运行,原则上可由业主大会决定。仅为避免僵局,我建议根据专用使用面积分配表决权。实际上,这最简单的方法是(无论是双拼还是经典的多层双户住宅形式)将技术房(如果主要设在阁楼,则是进户设备房)布置为更靠近哪一方,该方的可用面积就会因此减少。例如,阁楼技术房10平方米,进户设备房3平方米,A户97平方米,B户100平方米,共用花园,由此当争议发生时,持有100/197表决权份额的B业主将作决定。友谊到这里还稳固吗?
只要保持独立性(每个单元需有烹饪设施和卫生间),其余部分完全可以用设备房填满。热水罐也可以接多个电表。我还没听说过在无数分割成产权单元的六户住宅中,拥有超过四分之六产权的业主告诉其他业主他们需要自购热水器,并且取消他们接入公共供热系统的情况。不可避免的残余风险,就像永远不会到来的月蚀一样,难以避免。因此,除系紧腰带和吊带外,还需在忧虑病保险公司买保险——任何事都可以做得过头。
无论是名义上的还是WEG形式,规划没有限制入口门的数量。这里可能每块地允许两个产权单元,目的是避免产生4个产权单元(对应6或8个车位)在该地块上。
所以:多沟通,进行上下铺测试。根据结果,我倾向于建一个经典的双户住宅,或者选择“名义的双拼别墅”。无论如何,要么遵循我关于僵局的警告(融资层面这里很难避免WEG),建设表决权稍有不对称(在我模型中,提供共用技术房面积的一方也必须承受被多数票压过的风险),要么预留技术房的备用冗余。必须面对一个结局,洗澡不能不湿身。
目前,设备房/家务房的布局是每方在一楼各占6平方米面积。原则上可以将两居住单元的隔墙直接设在家务房里,那样每方都有自己的家务房。
只是,房屋接口(管道设备等)自然会集中在左侧或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