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是否有人已经实施过类似的项目。我们对分户规划、产权闭合性和分割声明有一些疑问。
我还不知道 是否以及何时会响应我的邀请在这里发言。因此,在此期间不必“利用”这个时间,把一些框架事实和由此引出的各种误判搅拌在一起。让我们坚持事实:
我和我的女朋友计划与一对朋友一起建一座双家庭住宅。
各个住宅单元不是上下排列,而是并排分成两个大小相等的部分,每部分各有自己的入口门。从外观上看,它看起来像一座镜像对称的双拼别墅。每部分占据两层全层加一个改建的阁楼。房子里有一个共用的机房,这个机房需要在各自住宅面积中按比例扣除,并且两边都有门可以进入。
两部分共用一个热泵。
也就是说,两对夫妻(家庭规划尚不确定)和一块即使分割也不能建双拼别墅的土地。这是一个事实,因此只能进行理想上的产权分割(建议采用物业共有形式)作为双户住宅。结合独立融资,进一步的事实是必须采用物业共有的法律形式。产权份额不需要独立的土地面积,除了传统上对称的双拼别墅外,也可作为经典的复式双家庭住宅(例如机房设在阁楼)。在这里,我假设友谊经得起“上下铺测试”:掷硬币决定谁先选择谁睡上铺?
两户共用一个“联合热电联产装置”是经济上的事实,也很合理,因此会保持这样。此设备可以像传统多户住宅那样为双方设置计量表。不准备设立备用的第二个独立机房,我认为是多余的。这套共用机房如何运营,原则上可由业主大会决定。仅为避免僵局,我建议按专项使用面积分配投票权。实际操作中,无论是双拼别墅还是经典复式双户住宅,机房(如果主要在阁楼)或者配电室(底层)应这样布局,使得离机房更近的产权单位面积相应较小。例如阁楼机房10平方米,底层配电室3平方米,A户97平方米,B户100平方米,公共花园共享,B户以100/197的表决权比例在争议时可决定结果。友谊在这段文字之后还稳固吗?
如果一侧因频繁洗澡导致热水储存器耗尽,最坏情况会怎样,很有趣。
我有点好奇如果申请时分开的机房能否通过审批。这样你们实际上又创造了双拼别墅,而根据规划这被禁止了。
但所有多户住宅都有这个问题。
只要产权闭合性得到保障(每个单元需要有厨房设施和卫生间),房屋的其余部分可以完全用作机房。热水储罐可以加装多个计量表。我还没听说过分割成无数套产权的六户住宅中,有哪个占比超过四分之三的共有人叫其他人自备热水器,并断开他们的共用热源连接。月食在永远不会来的那一天发生的剩余风险基本无法排除。所以在安全措施上,再加一个“多余的保险”未免弄巧成拙。
没有禁令,规划允许这种用法。但你说的对,对于两个入口和明显的双拼别墅。
我不认识有单独宅基地不能建设作为理想产权分割的双拼别墅的情况。[...] 车位条例也很值得关注。
无论是理想产权分割还是物业共有人,规划没有限制入口门的数量。可能每块地允许两户住宅,且目的是避免在地块上出现四户住宅(即6或8个车位)。
所以,彼此沟通,进行上下铺测试。依据结果,我倾向于建一个经典复式双家庭住宅,或者选择“理想产权分割的双拼别墅”。无论哪种,按照我警告的可能僵局(因融资原因物业共有人形式不可避免),应略微调整投票权分布(在我模型中出让共同机房面积的那一方,也要承受被多数票压制的可能),或者设置第二个预留机房作为冗余。你们必须做出选择,想干净洗衣服不弄湿身子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