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的帖子里请求不要进行评价。你根本不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那种“我也想这么糊涂一次”的话你可以省省。你不了解任何背景。我是请求建设性的帮助。
但你的写作并不具有建设性。
而且因为没人能真正看懂这段文字——背景信息本来会很有帮助——所以只能出现像我这样的评论。其他人也和你看到的一样。
此外,我已经针对具体情况提出了三种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别客气。
不过你说的混乱是对的。这也难以描述,但我尽量这么说:
- A去世(无遗嘱)
- 留下继承人A1、A2(我)和A3
- 该房产及土地的产权登记簿上登记着A和B两人
- A拥有超过一半的份额
- 若B去世,C和A将各继承50%
- A2和A3因A去世按法定继承顺序代替A的位置
- 这样若B去世(无遗嘱),C继承50%,A2和A3各继承25%
谢谢,现在更容易理解了。
- 该房产部分是20年前B赠与A的
完全无关紧要。
- C希望A支付给他B继承份额的款项,这样A就全部拥有房产,或者说归遗属所有
- C远离房产所在地,对该房产无兴趣
- C从A处收到约定款项,B已获知
- 没有书面证明,仅有显示付款的银行账单
同样无关紧要。
- A1、A2和A3请求B办理赠与,B愿意办理
那解决办法很简单。B直接去找公证人——C无权干涉。
- 但C否决,并希望再拿一笔和之前一样多的钱,
C无关此事,(法理上)不能否决。
B同意这个条件,只有收到这笔钱才愿意赠与
这样B就成了唯一问题。
- 若A1、A2和A3不再付钱给C,B想卖掉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
让他去卖吧。如果你们都是房产所有人,理论上各自的共有份额可出售,但实际上几乎没人会买。至少我三十年的实践中没见过。B很可能先去世,没机会卖出份额。
- B的住宅空置超过十年,既无人居住也无人出租
- B不参与房产的任何费用或维护/维修
当B收到律师函时会很有趣。这就是我说的“施加压力”。
- B年老体衰,想为负债累累的C拿钱
告诉他,A去世后局势变了。现在帐单会通过律师发出。需要维修时他会被要求付款。但如果他按约定办事,能省去这麻烦。
在第5点你说通过精心挑选的评估师可以影响赔偿金额。怎么做到的?难道每个评估师的报告不都是一样的吗?
这说明你是外行。形式上所有评估师做的报告差不多,但评估标准有很大灵活度,最终价值可能相差很远。一处“破旧的老房子”到底值50万还是5万,取决于评估师及雇佣他的人的判断。一位说“这空置的房子随时可出租”,另一位说“这是结构性空置,无法出租”。一位估计维修费175千,另一位认为经济上欠考虑,按拆除成本估计土地价值。两者都合规,但都只是一种估计和个人意见,由评估师的灵活空间决定。
随着A去世,其他继承人都搬出房子。A1的妻子根本负担不起220平米的房子,因为B根本没付钱,A的妻子承担了全部负担或者说所有继承人都负担。B和C想拿钱,B年老体衰,C负债沉重。所以A1、A2和A3成了家族的牺牲品。尤其是A3才20出头,太年轻不能作这种判断。
再说一遍。账单也发给B。威胁分割拍卖。找租客入住两套房子,通过律师催促签租约,必要时起诉。等等。
让他做决定就是按约行事。
律师初步咨询建议我们不要等B的继承案结案。这原本是我的想法,因为A2和A3将继承更多房产份额。但律师说C可能劝B立遗嘱损害A2和A3利益。届时我们的法定份额极少。
是的,但法定份额会以现金形式支付。你们不会继承房产,而只会得到现金。C负债这么高,能办贷款吗?只有所有产权人同意贷款,银行才会贷。
我建议与你的律师协调,动用“让B生活难过”的策略。还要和B协调取得评估报告。对了,我还会申请分割拍卖。这才是关键,压力极大。只要B没加入,你们可以随时撤销拍卖,甚至拍卖当天有人出价时也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