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按市场价买这块地,你父母再把购地款赠与你用于建房(以后)。
反正也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赠与税在直系亲属之间还有免税额度。只有公证费会涨,但为了能更快建房,这是值得的……
我目前的自有资金大约只够市场价的50%。我想在以后房屋融资时把这块地当作自有资金(当然是100%)。所以不想为这块地单独贷款。
正是!在公证合同里约定按市场价的付款推迟X年才到期,但地籍登记立刻完成,且不在你父母名下设立抵押权。公证人(理所当然地)会提醒你父母这存在很大风险(至少当他们需要用钱时)。在这X年内,你跟你父母签赠与合同,金额Y赠与你,且必须用于支付购地合同中的“债务”。
可以吗?听起来是个解决办法!我会采纳!谢谢。
我觉得你当然得买(成为土地所有人),这样才能保障你巨大的投资(建房)及其相关融资。单纯虚假交易来结束贷款,我觉得不太现实。
我也不确定公证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真的是法律问题的最佳解答(而我通常很重视公证人)。毕竟公证人通过更高的买价也能获益(公证费更高)。
那你的意思是价格也可以低于市场价?
可惜保险公司至今一点也不配合。
说实话,我不理解保险公司为什么这么反对。
他们在一本低价值土地的地籍簿上有什么好处?你确定不能买断他们吗?
我也不理解。我们尝试了各种方式跟保险公司协商,但都失败了,所以进一步合作也不可能。
问题在哪?
都是小钱,必要时贷款个人贷款还清就行。
管它罚息多少,金额也不会很高。
这样地籍簿就清干净了,转让/赠与/出售都没问题了。
然后一切从零重新开始一个干净的地籍簿。
问候Olli
问题在保险公司,我愿意马上还清这笔钱。但保险公司不肯让我解除合同。必须先完成购买,才有特别解约权。
这贷款有特别提前还款选项吗?能提高还款额吗?这样能更快还清,然后比如22年中期注销抵押权?
没有,我们已经全面考虑过。贷款合同会正常运行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