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roda
2018-08-15 17:49:04
- #1
城市规划人员负责规划法律相关的问题,也就是你关心的主题。这里能按照第34条建造吗?是否存在《建筑使用条例》规定的地段类型?建筑使用指标(建筑占地面积比/建筑容积率,建筑层数)是多少?是否有实际的建筑界限? 建筑监督部门负责遵守州建筑法规。关键词:间距、消防、防火、逃生通道、噪声防护、游乐场、停车位、配套建设……也就是说第二步需要明确的细节。这里有什么区别?
那邻近地块上建了什么?已有多户住宅吗?地块有多大?房屋是独立的吗?有几层楼?实际上邻近地块部分已经建有建筑物。
根据你提供的土地基准价,该区域的平均建筑容积率为1.0。如果你的邻居与此没有显著偏差,你可以假设你自己的地块建筑容积率在0.9到1.1之间。但我认为建筑容积率在0.8到1.5之间波动对于计算来说太大了
如果不满足《建筑法》第34条的条件,你(或者市政府)就需要专项建设规划,比如当地块位于非连续建设区,比如在城镇边缘,或者城市规划人员不想用现有建筑进行类似补充,比如在以独栋住宅为主的地区希望允许多层住宅建设,反之亦然。决定一个项目是依据《建筑法》第34条实施,还是制定专项建设规划是根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