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排除条款的工作合同 §14/15

  • Erstellt am 2022-04-30 21:38:03

Lilli48

2022-05-02 10:41:45
  • #1
你们那时候不会签合同来锁定价格吗?现在这个时代不需要担心价格飞涨吗?你们认为公司还必须提供好价格来留住我们作为客户吗?谢谢,问候!
 

11ant

2022-05-02 12:05:23
  • #2

只要你不认为有必要回答一个追问,就一点想法都没有。例如,我根本不认识Trick-17法第14条和第15条。而就Lummerland铁路运输条例的第14条和第15条而言,我可以告诉你,它们并没有带来任何危险。

如今我更担心那些以这种形式没有阅读几十篇关于“价格保证的时间压力”主题的帖子,只盯着他们的问题看的人(这个问题已经被四十七又四分之三个别人提出并详细回答过了!)。
 

Lilli48

2022-05-02 12:27:40
  • #3
所以,这是关于《建筑法》第648条款。业主因承包商无责任的原因解除合同,承包商可以获得10%的固定赔偿。

有一个免费的解除权,其措辞为:
业主可以无理由免费解除建房合同。
解除须最迟于_____日前以书面挂号信形式发送至公司。
如业主迟延解除合同,则适用单项条款第14条或第15条(其中规定了因利润损失而支付的10%固定赔偿金)。

奇怪的是,在每页的单项说明中都写着:此价格有效期至2022年4月22日。
合同条款中写道:总价自建筑合同签署日起保证有效12个月。

我觉得这很难,因为我们还需要对房子进行一些修改。

遗憾的是,我在其他帖子中并没有真正找到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我们的建筑顾问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再次向我们保证,由于合同在我们最终接受之前处于冻结状态,我们不会产生任何费用。我会继续阅读...
 

11ant

2022-05-02 13:26:24
  • #4

显然这不是第648条建筑法本身,而很可能是房屋供应商引用第648条建筑法摘录的撤销说明。所谓“个别条款”应当是在其一般条款与条件中找到。“逾期”解除对应的不会是报价的价格固定期的截止日期,而是撤销期限的截止日期。在撤销期限内,你可以[ I ]撤销[ /I ]合同,超过该期限后只能[ I ]解除[ /I ]合同。法律赋予你撤销权,且此权利不应附加赔偿责任。撤销期限过后,承包商可在其一般条款中有效约定,对其已付出的费用(或者说损失的利润)获得固定补偿。承包商报价中的价格固定期应当视为另一完全不同的事项。


如果现在——也就是说上述价格固定期已过——你签订施工合同(并确认已过期的条件仍然有效!),那么该价格自签字日起保证12个月有效。这并不奇怪,前者是报价的价格固定期,后者是对合同签订时约定价格的稳定保证。


关于这点,你应当已经在相关帖子中完全明白,这意味着“红色警报”:在此阶段明确还为时过早,不能签订施工合同。先选择合适的房屋模型(并最好就此进行建筑预申请,同时当然也要有建筑用地评估),否则签约为时过早!

对于期间可能的价格上涨,必须事先做好心理准备,设计时适当缩小房屋规模,并郑重其事地把Dolby环绕音响壁炉和淋浴灯光装置从计划中剔除。即使厕所座便器不是“Colani”牌,也能生活得很好 ;-)
 

Lilli48

2022-05-02 13:53:07
  • #5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回复。这栋房子已经规划了四分之三,土地归我们所有,资金问题也不是问题。但是房子对我们来说还是太贵了,因为现在比最初预期的价格贵了大约20%。但是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再节省了,我们已经在努力了。据说现在这栋房子又涨价了三万欧元。([Und das könnten wir noch rückwirkend umgehen...])这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了。我现在该如何得知这份施工合同是否真的可以无费用地终止?我应该让律师帮忙审查吗?合同应该今天签署,因为房子的报价是三周前的。
 

Lilli48

2022-05-02 15:04:09
  • #6
我在cyberosti上找到了同样的问题,是2021年5月16日发布的。但他也没有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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