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选择哪家房屋建筑公司?

  • Erstellt am 2020-09-11 20:45:49

erfurter110287

2020-09-12 08:49:04
  • #1
呼。
先深呼吸一下……
说真的,大家?提出一个问题,你们的沟通方式却这么傲慢。难怪论坛的使用越来越少了。在Facebook上反而能得到更好的交流。
我不是胡说八道,我们在埃尔福特就是这样,那里有新的建设区域,首先“大的”开发商会获得“保证”的地块,所以一个新区在扣除所有开发商后可能只剩下5到10块地。
这些地块根本不会在“自由市场”上出售!如果有人有兴趣和上述开发商一起建房,会得到“地块营销员”的联系方式,然后提前“特别”购买这块地。
如果现在有人有合理的回答,先谢谢了,周末愉快。
 

FoxMulder24

2020-09-12 09:15:29
  • #2
嗯,说实话,除了1-2句话外,我觉得评论其实并不算太糟糕。
但是很多人在这里都会, rightly(理所应当地)对当一个建筑公司在你还没有土地或者土地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就催你签字时,敲响警钟。
有一些公司(或者卖家)想要坑你。这种情况在这里时常能看到。在我亲戚家里也发生过类似事情。

开发商因为更好的人脉关系或者其他原因,能够提前从地方政府获得土地,这似乎并不奇怪。

不过对于这种“房子没有固定土地”的构造,必须非常小心。
如果我考虑这种情况,会先让他们展示或书面保证潜在的土地。此外,还要自己去地方政府调查这些土地归谁所有,或者建筑公司的说法是否属实。并且一定要设置一个免费的取消条款,如果你不满意所展示的土地, 可以无条件退出。在这里人们也很容易被高额的违约金坑骗。
另一个问题是,你事先购买的房子可能根本不能建在后续的土地上,这取决于建筑规划。这样的话失望会很大,或者额外费用会开始产生。你也没有谈判的余地了,因为你已经签了合同。

销售商和开发商是同一家公司吗?如果是,那就存在利益依赖,税务局会因此来向你征税。即使建筑公司告诉你是另外一回事。这里有些建筑公司喜欢说谎。
 

kbt09

2020-09-12 09:15:46
  • #3
即使情况确实如此,也要放下你现在已经有了房屋设计图的想法,而是找开发商!!!(地块+房屋是一体的,税务上也是这样处理的),然后和开发商一起规划在可用的地块上建房,在那里可以具体确定容积率、层数、房屋朝向等内容。

我不会在没有地块的情况下单独签订房屋建筑合同,你在这里得到了这些回答,但你不愿意接受。
 

BackSteinGotik

2020-09-12 09:54:42
  • #4


这些回答其实很合理。如果你没有地皮,现在的市场状况下根本没有条件去考虑建造公司。只有当你有足够的钱买那些现在以天价出售、带旧建筑的“地皮”时,你才能这么做。
如果没有,那你就得继续寻找地皮。如果总是有开发商参与,你就得接受这个事实:买房加地都要缴纳土地转让税。这是无可避免的——你可以问问销售人员,如果他说不是这样,他是否愿意承担责任。

唯一可以讨论的是11ant关于“踢脚高度一米八是新手典型的误区”的说法。大概就是说——“为什么不直接做成完整楼层?踢脚高度一米八是没法做到不在底层占更大面积的错层楼的?”
 

ypg

2020-09-12 10:26:30
  • #5

不,不是这样的。
我翻看了2013年(或者左右)的旧帖子:你曾因为大家批评你们那个不到4平米的小HAR以及你在客厅晒衣服的想法而称我们不友好。我偶然看到你当时对这些反应非常激动。因此你应该考虑一下,为什么你总是指责别人不友好……你好,我们是在提供我们的宝贵知识!

是的,如果没人要,他们会获得保证。市政府卖给有兴趣的人。如果没有私人向市政府表示兴趣,他们自然会接受总承包商的“中介业务”。

市政府本身不会发布广告,这是总承包商和建筑商做的。我说的就是:

你必须主动联系市政府,或者关注地方报纸。建设者们认为建筑商或总承包商会独家提供土地,但那些只是“主动提供”的建议。
 

11ant

2020-09-12 12:37:48
  • #6
关于 Grundstücksvermarktung(房地产销售),我不同意 Yvonne 的怀疑——市政府确实也会自己销售土地,但不是通过他们的房地产管理局,而是通过例如他们的储蓄银行。请注意,一个建设区域只有一个税务局负责,税务员 A-K 和 L-Z 经常一起在食堂坐着。也许他们只有当每个人第三次遇到同样的案例时才会发现,这里总是 XY 是开发商房屋的土地卖家——但那时所有相关人员都会收到一份问卷调查。当土地购买合同中规定必须与某个特定开发商建房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无论那个开发商是“第三方”,还是“卖家的另一只手”,对于是否存在关联的评估而言没有区别。在有疑问时,他们会简单确认这一点,并发布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及其逾期罚款都会被强制执行,而你们是在控告他们。他们也早就知道那个“把两个关联交易安排在不同日期进行,先哪个先哪个是鸡还是蛋的‘技巧’”,这已经是带着长长胡须的老笑话了。但这对买方来说确实有区别:先签建筑合同会使土地问题充满勒索风险或如大海般不确定。



不,关键在于经验教训:如果规划者不想要完整的上层楼,他们通常会严密封堵踢脚墙高度和天窗等后门条款。我说“典型的新手蠢话”,是指那种妄想——一定要在最后一个空间角落拥有充满站立高度的谬论。节能法规规定的阁楼既不是桑拿房也不是冰箱,而最高的柜子格子里通常都会放一些只有占地方的东西。对斜屋顶的厌恶,反而会让建筑业主自己绊倒。按照 Krüger 的说法,这不是艺术,可以舍弃。顺便说一句,“紧紧相连就会脱落”也适用于踢脚墙高度:过高不好,因为它会把立面窗和屋顶窗的分界线傻傻地抬高;更高甚至会导致空间体验从“高踢脚墙”变成“带截角的直墙层”,那样房间几乎像有驴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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