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roda
2019-01-03 09:07:17
- #1
嗯,正是在这里法规的解释开始了。对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来说,情况更复杂的是,从前天起新的《州建筑条例》生效了。它又用不同的方式表述了。由于你持有的是旧《州建筑条例》下的建筑许可,我们暂且按照旧条例处理:
根据第2条第1款第1项,任何填土都被视为建筑构造物。根据第65条第42项,自主填土高度2.0米以内无需许可。因此,据我主观判断,此处存在的这类非自主填土,因为它与建造独立住宅(EFH)在时间和空间上相关联,不属于免许可范围。根据第6条第10款第2项,无论是否需要许可,都与间距要求有关。
现在,可能会有一位因工作过载且认为此变更无关紧要、不想再处理此案的建筑局员工辩称,该填土是自主的,因为其对建筑物和露台的建造没有影响,也就是说,不管是否进行填土,都可以按许可施工。
但若其与许可无关,则填土的扩展应按新版《州建筑条例》评判。根据新条例,其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才能免于许可。
根据第2条第1款第1项,任何填土都被视为建筑构造物。根据第65条第42项,自主填土高度2.0米以内无需许可。因此,据我主观判断,此处存在的这类非自主填土,因为它与建造独立住宅(EFH)在时间和空间上相关联,不属于免许可范围。根据第6条第10款第2项,无论是否需要许可,都与间距要求有关。
现在,可能会有一位因工作过载且认为此变更无关紧要、不想再处理此案的建筑局员工辩称,该填土是自主的,因为其对建筑物和露台的建造没有影响,也就是说,不管是否进行填土,都可以按许可施工。
但若其与许可无关,则填土的扩展应按新版《州建筑条例》评判。根据新条例,其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才能免于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