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rCh
2020-05-13 16:47:43
- #1
如果没有具体约定,适用建筑监管部门批准和实施的内容,即隔音标准DIN 4109(根据联邦州有所不同)。除此之外,适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所有低于DIN 4109要求(根据联邦州不同版本)的均视为缺陷。如果没有具体约定,业主很难证明现在“应当履行”的内容。
基本原则是:目标即为约定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则为技术标准、建筑监管批准/实施的现状。可测量的目标在普通人看来往往不明确。这让我很不安。
从未提过“极端”这个词。它意味着尤其在规划、施工和材料选择方面有额外工作量。很少有人能或愿意承担这种“额外工作量”,而且极少情况下会达到“极端”程度。SST III 会带来极大的额外工作量
1. 12.5毫米钻石型GKFi 2. 防潮膜 3. 15毫米OSB板 4. 110毫米矿物纤维保温材料,置于110/60毫米木框架内(间距<625毫米) 5. 两层各18毫米石膏板GKFi 6. 50毫米空气层,直到双拼房屋边界
不寻常:将木框架墙作为隔墙。我只在实体墙中见过,通常为20厘米或24厘米的石灰砂岩,热导率为2.0。也就是说,在你与邻居之间,两个隔墙加起来的石膏板/木纤维板厚度都不到130毫米,而墙体厚度约为360毫米?挺极限的。由此几乎只能达到最低要求,这点显而易见。
可以这样做,效果通常很有限。对面双拼房屋之间的“空气层”主要用于防止结构声音桥的产生。对于这种墙体结构来说,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可能会非常糟糕;因此,我建议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用聚苯乙烯泡沫,而选择较软的材料。是不是应该在所有有空气的地方填充矿物纤维保温材料?
只要没有其他约定或义务,我认为应为最低要求,DIN 4109,根据各联邦州适用版本。由此达到的SST等级我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