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土地后与总承包商签订建房预合同

  • Erstellt am 2014-10-06 16:01:33

hbf12

2014-10-07 13:18:12
  • #1
如果税务局将购买土地和建造房屋视为一个统一的过程,那么所有这些将都需要缴纳土地购置税。尤其是当我在购买土地时承诺与特定的[GU]建造时,这肯定是实质相关的。
 

ypg

2014-10-07 13:51:18
  • #2
我有错误的信息。我以为那两个卖家必须有什么联系/以某种方式合作。

Sorryyy ops:
 

toxicmolotof

2014-10-07 13:59:45
  • #3
但(即使从外行的角度来看)这也不是一个统一的过程。

会买一部分房子和一部分土地。两者分别来自不同且不相关的当事方。结束,完毕,Mickeymaus。我愿意为此打官司一直打到联邦财政法院。

因为房子否则建在什么上面呢,如果不是在一块土地上?而且仅仅因为受委托的建筑公司凭借其专业知识在寻找土地,并不意味着那块土地就是他们的。

我会直接将公证合同中的保障条款删除,不做任何替代。
 

kortninus

2014-10-07 15:53:12
  • #4
我根据法律咨询和本论坛中各种经验报告,坚信即使房屋和土地由不同方购买,土地购置税依然需要缴纳。即使没有预先合同,税务局也会认为土地购买是为了特定的房屋建设而直接绑定用途。反驳这一点很难,因为该建筑用地被分成了五块,现在这五方都在同一个购买合同下建房。唯一的出路可能是能够有力地证明是在土地购买后才寻找房屋,比如通过委托建筑师进行规划并随后进行多方报价招标。当然,最好是选出的供应商与邻居不同。就我而言,这不现实,我直接将这笔费用计入预算。
 

Voki1

2014-10-08 07:37:44
  • #5
在我看来,这里涉及一个所谓的“kombinierten Erwerbsvorgang”。这一点可以看出,因为没有“Baubindung”(即“Vorvertrag”),该 Grundstück 无法被购买。 Grundstück 的“Vermittlung”也是通过 Generalübernehmer 进行的。

我对那些倾向于将其视为 getrennten Vorgänge 的论点有很多保留,但这种看法从一开始就是站不住脚的。只是运气好,FA 才不会将 Grundstückserwerb 和 Bauvertrag 视为一个整体。那将是负责办理的公务员的一个处理/评估错误……但这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我认为,在这里没有空间对早已澄清和裁定的生活事实提出不同的法律意见。 BFH 也不会有。
 

Voki1

2014-10-08 07:40:26
  • #6
:

仅向税务局提出请求并说明实际情况,会在负面意义上预先影响审查/决定。这样实际上可以防止处理失误。法律状况很明确:

GÜ 传递该土地。没有与该 GÜ 的建设绑定,无法购买该土地。也就是说:没有“预合同”则无法购买土地。

还需要什么来有力证明土地购买与建房之间的经济关联?我几乎想不出有什么比这更有力的了(例外情况:直接从 GÜ 购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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