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价值评估和基本法第13条

  • Erstellt am 2016-09-14 10:17:20

HilfeHilfe

2016-09-15 06:56:38
  • #1
你好,

我只知道外部查看,客户不会知道或者只会事先被告知。

银行也必须为可能的违约风险计提准备金。房地产除了作为你的个人责任之外,还作为担保。

房地产也会被评估,因为贷款经常被打包成证券或抵押贷款债券并进行“出售”。风险转移给第三方。

别担心,这是一个非常正常的流程。我们的贷款合同里只写了可以从外部查看。我可以理解你不想让人拍里面的照片。
 

Otus11

2016-09-15 07:00:24
  • #2


半知半解也是胡说……

不,不是这个意思。那里也没有这么写。

基本权利约束并义务国家,旨在保护公民免受国家干预。其中可能包括法律的干预。背景是纳粹时期的经验教训。它们不应成为论坛喷子的游乐场。

对于私人之间,包括企业,或国家在私法领域的行为,适用法律。比如说,当评估师站在门外等待时,你可以大声喊“非法侵入”,看看是否起作用……

但Dirk在将其与所有权保留比较时犯了错误。那瓶啤酒应该归我。
因为:
是的,你是所有者。
在信用担保情况下,你必须容忍强制执行,参考《德国民法典》第1192条、第1147条。在强制执行结束时,国家行为会剥夺你的所有权。

国家依据《德国民法典》第903条及《基本法》第14条规定私人财产的内容:
- 有权随意处理物品
- 排除他人任何干预
- 只要法律或第三方权利不相抵触

是的,储蓄银行也有权利。不管是合同附带权利还是法律变更产生的权利。

基本权利有界限和/或法律规定的干预保留。
第14条基本法也是如此。

如果一个私人(储蓄银行有公法上市政机构背景,但私法上是公司法人,因此对外行为是私人的)派遣私人评估师去私人客户那里,不构成对住宅的国家干预,也不违反第13条基本法。

我倾向很快关闭此话题,以免法律被进一步曲解。
如果储蓄银行的答复不令人信服,你当然有权提出宪法诉讼……
 

lastdrop

2016-09-15 09:17:14
  • #3


“Nach[be]Sicherung”意味着,如果你的抵押贷款(=你的房子)的担保价值不再足够以令贷款得到满意的担保,你需要提供额外的担保(现金、资产等)。

这个规定存在于贷款合同中。但我不能确定这是否通常包含在私人房地产贷款合同或银行的通用条款中。
 

toxicmolotof

2016-09-15 16:09:52
  • #4
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关于后续担保的条款,我会感到惊讶。但我也不能保证。

至于基础问题,无论是储蓄银行、合作银行还是私人银行,这完全没有关系。
 

类似主题
03.05.2011KfW贷款可以,还是有更便宜的选择?10
30.04.2012没有自有资本,收入良好,融资可行吗?22
01.05.2019余额转让声明53
16.11.2018建筑储蓄、KFW 和贷款的结合10
15.02.2020KfW 作为4年期限的到期一次还本贷款11
14.05.2020土地与房屋融资 - 两种不同的贷款34
29.12.2020可变贷款可能吗 / 明智吗?155
11.01.2021融资方案:TA贷款附带住房储蓄合同24
28.02.2023储蓄银行利率优惠评估17
08.11.2023愿景之屋3号:是否可以用房地产抵押贷款?13

O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