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gRomino
2022-08-24 10:34:26
- #1
大家好,
这是我关于这套房产的第三篇帖子,同时也有一个关于因缺乏自有资金而采用租购方式可能性的提问。
当前情况简短总结:这栋房子属于一个由我母亲和她的两个兄弟姐妹组成的继承人共同体。我们已经住了7年了。起初我们照顾我的祖父,自他去世后,我们承担所有费用包括地税等——作为回报,我们可以住在那里。我最近刚完成学业,因此之前无法接手这房子。但即便现在也(还)不行,因为我们没有自有资金,而且我目前只是合同工。不过我们对此的想法越来越具体,因此提出了租购模式的想法。我们希望尽快采取行动,这主要是因为房子有待维修且相关的运营成本很高——通过投资降低成本只有在我们真正“拥有”房产后才有意义。
想法是:未来我们通过租购合同,以每月“租金”的形式在比如10年内支付尚需商定的购买价格给三位法人产权拥有者。这些租金将全部计入购房款,最后需支付尾款。
根据我目前的理解,需注意以下事项:
- 如果不进行选择性购买,租购合同经公证签订时,我们需为我叔叔和姑姑的份额支付土地转让税;若为选择性购买,支付土地转让税的时间将推迟到行使购买选择权时。
- 因我们负担所有费用,继承人共同体没有出租损失,因此税务局将此视为无经济利益的闲置情况且不能申报广告费应该不会有问题——但我们也不能申报地税,因为在“租购期间”我们不是法人产权所有者(而且地税像现在这样原本也应该不需支付?!)
- 应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转让预告登记,以防继承人共同体出现财务困难时,尽管我们已付款,却无权拥有该房产。
有没有简单的方法让我们通过每月付款在法律上也成为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也就是说,能否算作“买入”继承人共同体的股份?这将极大缓解风险。例如,如果5年后我们决定不买房,但已支付了40%的购房款,那么如果房产卖给第三方,我们也能按40%比例分享卖出收益。
在传统的租购模式中,卖方肯定完全不感兴趣——但这里是家族内部出售。产权人没有任何支出,但目前仍需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从继承中获得收益。采用这样租购或“股份购买”模式将使所有方更接近目标。假设我们达成此类协议,也必须以某种形式在法律、税务等方面进行规范。有人了解有什么可行方法吗?
这是我关于这套房产的第三篇帖子,同时也有一个关于因缺乏自有资金而采用租购方式可能性的提问。
当前情况简短总结:这栋房子属于一个由我母亲和她的两个兄弟姐妹组成的继承人共同体。我们已经住了7年了。起初我们照顾我的祖父,自他去世后,我们承担所有费用包括地税等——作为回报,我们可以住在那里。我最近刚完成学业,因此之前无法接手这房子。但即便现在也(还)不行,因为我们没有自有资金,而且我目前只是合同工。不过我们对此的想法越来越具体,因此提出了租购模式的想法。我们希望尽快采取行动,这主要是因为房子有待维修且相关的运营成本很高——通过投资降低成本只有在我们真正“拥有”房产后才有意义。
想法是:未来我们通过租购合同,以每月“租金”的形式在比如10年内支付尚需商定的购买价格给三位法人产权拥有者。这些租金将全部计入购房款,最后需支付尾款。
根据我目前的理解,需注意以下事项:
- 如果不进行选择性购买,租购合同经公证签订时,我们需为我叔叔和姑姑的份额支付土地转让税;若为选择性购买,支付土地转让税的时间将推迟到行使购买选择权时。
- 因我们负担所有费用,继承人共同体没有出租损失,因此税务局将此视为无经济利益的闲置情况且不能申报广告费应该不会有问题——但我们也不能申报地税,因为在“租购期间”我们不是法人产权所有者(而且地税像现在这样原本也应该不需支付?!)
- 应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转让预告登记,以防继承人共同体出现财务困难时,尽管我们已付款,却无权拥有该房产。
有没有简单的方法让我们通过每月付款在法律上也成为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也就是说,能否算作“买入”继承人共同体的股份?这将极大缓解风险。例如,如果5年后我们决定不买房,但已支付了40%的购房款,那么如果房产卖给第三方,我们也能按40%比例分享卖出收益。
在传统的租购模式中,卖方肯定完全不感兴趣——但这里是家族内部出售。产权人没有任何支出,但目前仍需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从继承中获得收益。采用这样租购或“股份购买”模式将使所有方更接近目标。假设我们达成此类协议,也必须以某种形式在法律、税务等方面进行规范。有人了解有什么可行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