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Ler
2019-05-22 19:35:25
- #1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我也这样认为。我会向公证人咨询选择自由权和期限相关事宜。对燃气供暖我基本没有意见。只是遗憾的是,我必须建烟囱。
规划方案里没有提到这点,或者我稍后还会再看一遍。据我所理解,所有相关方都以为市政公司自然会铺设燃气管道。后来事情变得严肃,他们说:“不划算,我们不做。”现在看来,所有买家合同里都被加了这一条款。我希望这条款官方并无正式文件记载。
不,卖家是一个农民,通过出售土地获利,直接卖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政府除了批准建设规划外与开发区没有其他关系。我会向市政府询问是否在土地负担或土地登记簿中有相关记录或后续登记。目前那里还是农田,测绘和分割工作正在进行中。
有燃气且可更换的选择(这个我会考虑),总比那些必须使用集中供热或类似服务且面临垄断价格和最低购买量限制的人要好,尽管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
如果你有担忧,那么保温要做得非常好,不要用计算技巧。光伏发电总是有意义的(目前依然如此),但对于供暖来说没那么重要。
你以后也可以使用第二个热源,比如热泵,自己决定什么时候用多少燃气。
我也这样认为。我会向公证人咨询选择自由权和期限相关事宜。对燃气供暖我基本没有意见。只是遗憾的是,我必须建烟囱。
我觉得燃气连接的强制性有点令人震惊,不确定是否可行——至少这必须在规划方案中明确规定,并且得到市政府的容许。
规划方案里没有提到这点,或者我稍后还会再看一遍。据我所理解,所有相关方都以为市政公司自然会铺设燃气管道。后来事情变得严肃,他们说:“不划算,我们不做。”现在看来,所有买家合同里都被加了这一条款。我希望这条款官方并无正式文件记载。
不过我想知道,卖家是谁?市政府吗?
购买合同中的权利得有人愿意主张才行。如果这种强制不是在土地登记簿中为市政公司登记,我想知道他们怎么能强制执行所谓的权利?
不,卖家是一个农民,通过出售土地获利,直接卖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政府除了批准建设规划外与开发区没有其他关系。我会向市政府询问是否在土地负担或土地登记簿中有相关记录或后续登记。目前那里还是农田,测绘和分割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