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chur
2018-07-11 17:37:35
- #1
有些人在工作范围内确实必须处理某些司法判决的方面。
那么陈述就不应该作为断言,而应作为意见或猜测来表达。
因为你懂得解读道路交通规则,我们可以称你为业余法律爱好者吗?
我更愿意称自己为职业律师。不是因为我涉及这方面,而是因为我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我这里也没针对任何人,但近年来确实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人们认为通过谷歌和初步的德语知识就能代替专业培训。顺便说一句,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医生和许多其他职业,那些“客户”认为自己才是聪明的一方。